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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解读

2021-10-26 11:46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2021年10月25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了《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发改发〔2021〕476号),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为使项目申报单位和专家、广大群众了解《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关情况,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水平,保障评审专家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6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根据2020年2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修订)、《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云南省工程咨询中心)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发改法规〔2014〕287号)有关规定,结合文山州实际,制定了《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并经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次委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执行。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共有6章18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制定办法的依据;第二条是说明办法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是对本办法的评审专家的界定。第二章入库专家条件,第四条是规定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是明确州评审中心对专家库的管理及职责。第六条是明确专家在评审活动中的权利;第七条是明确专家在评审活动中的职责。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管理,第八、九条是明确评审活动专家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为“一事一聘”、“分专业轮换或随机抽取”、“专家候补”等方式;第十、十一条是规范专家参加评审活动的行为;第十二条是规定州评审中心对专家参加评审活动进行评价管理。第五章专家组及专家评审劳务费,第十三条是规定专家组组长的产生方式;第十四条是明确专家组及专家组组长评审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是明确专家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第十六条是明确需专家参加实地踏勘发生费用执行办法。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是明确本办法的解释部门;第十八条是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评审专家范围和专家库管理机构

评审专家是指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经审核准予进入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为评审项目提供评审及咨询服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专家、综合经济类专家、特殊人才等。文山州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四、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文山,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及以上,具有与评审业务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国家、省、州相关的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四)熟练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五、专家的权利和职责

专家的权利有:在参与项目评审过程中充分、独立地发表个人意见;优先获取本行业的相关资料;参与评审活动的,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论证、咨询劳务报酬;可自愿退出专家库;对项目评审工作和专家库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专家的职责有:按时参加评审会,不得无故迟到或中途退场;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咨询,必要时参与现场考察;在评审工作中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不断充实、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评审工作对专业知识的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评审结果引起的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除按规定发给评审劳务费外,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项目参建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它好处;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项目评审内容、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等,擅自透露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负;接受州评审中心的管理。    

六、专家评审劳务费规定

专家评审劳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执行,工日计算包括会前书面审查、现场勘察、会中反馈审查意见、会后复审等4个时段,同时结合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进行综合测算确定。州评审中心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后评价、课题研究、工程咨询等工作可从专家库中选取相关专业专家参与,遵循自愿合作原则,专家咨询劳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发改发〔2021〕476号)

http://www.ynws.gov.cn/info/5476/2900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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