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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解读

2021-10-26 11:10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2021年10月25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了《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发改发〔2021〕475号),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为使项目申报单位和广大群众了解《评审管理办法》相关情况,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投资,保证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规范评审范围、程序、经费保障等工作,提高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效率,高效规范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6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公布,根据2020年2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修订)、《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结合文山州实际,制定了《评审管理办法》,并经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次委务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执行。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评审管理办法共有22条。第一条是明确起草管理办法目的;第二条是明确项目审批程序的工作原则;第三条是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内容规定;第四条是明确评审机构的工作职责;第五条是明确项目评审工作的原则;第六条是指明评审机构完善内控制度的方向;第七条是界定评审、评估和联合评审的划分原则;第八条是明确项目评估委托方式;第九条是规范咨询评审评估委托书内容;第十条是明确参建各方的相关责任;第十一条是规定项目评审的工作内容;第十二条是规定项目评审的依据;第十三条是规定项目评审的一般工作程序;第十四条是规定项目后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第十五条是规定项目评审工作时限要求;第十六条规定项目评审报告或意见格式内容;第十七条是对项目评审档案管理的规定;第十八条是规定评审经费的来源和评估取费依据;第十九条是明确专家管理和专家费用标准;第二十条是明确对评审机构主管监督部门;第二十一条是规定本办法解释部门;第二十二条是规定办法施行的时间。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和评审机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是指具有政府职能的评审机构对需政府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需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进行评审或评估,以及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和对州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进行审查的专家咨询活动。州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州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四、项目评审的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可行性研究阶段招标方案的合规性;(二)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三)调整概算的必要性;(四)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效益、效果、作用及影响;(五)需要评审的其他事项。          

五、项目评审的工作程序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审一般工作程序:(一)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提供项目评审资料;(二)州评审中心对委托部门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材料报送单位需要补充的资料。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专家组成员会前审阅;(三)州评审中心视项目情况安排现场踏勘调查,现场核查项目基本情况;(四)组织召开评审会,由专家组和参会单位代表联合对项目进行审查;(五)形成评审结论,向项目委托部门和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六)州评审中心根据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或意见,提交项目委托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如需对文本进行较大修改和补充的项目要进行专家复审。项目规模较小、工程内容简单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项目可采用征询专家意见方式进行审查。          

六、项目评审的时限规定

州评审中心对委托部门或单位送审资料完整齐全的建设项目,自送达之日起,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7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投资额在3000—10000万元的(含3000万元),10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含10000万元),15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因特殊项目或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在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征得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提供资料不全或评审中提出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项目,以提供或补充齐全资料后的时间重新计算评审周期。          

七、项目评审经费规定

州级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费用列入州级财政预算。专家管理和专家评审劳务费标准按《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链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发改发〔2021〕4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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