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文政办发〔2021〕117号),以下简称《制度》。为便于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制度》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制度》出台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6月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安排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对2019年8月印发的原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全州经济运行制度与《文山州重要工作调度机制》《文山州重要工作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双周调度》等机制相匹配、相适应,更契合“十四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有力推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制度》由总体要求、工作机构、研判制度、预警制度应策制度等8条具体措施构成。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机构。阐述了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含义,以及构建前后贯通、环环紧扣的经济运行工作链条的重要意义。结合2019年全州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对文山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织和人员构成进行了调整。
(二)研判制度。重点是“四个一”制度,即每两周开展1次重点工作调度、每个月开展1次经济综合调度、每季度召开1次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会、每年度开展至少1次经济领域调研督导活动。
(三)预警制度。规定了预警指标范围、适用对象及启动条件等内容,其中预警信号分为红、黄、绿3种等级。
(四)应策制度。规定了被预警单位需在接到预警7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并按程序上级部门备案的流程。
(五)问效制度。重点是“一季度一约谈”制度,由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提出约谈部门名单建议,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开展提醒约谈。
(六)其他内容。规定了配套措施制定、督查跟进、制度实施时间等要求。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的通知(文政办发〔2021〕117号)
http://www.ynws.gov.cn/info/5476/2899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