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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0年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0-04-15 14:50  来源: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2020415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文政办发〔202033),为帮助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制定本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为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制定《2020年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五个部分:

(一)地质灾害分布。文山州属典型的岩溶石山区,由于受特殊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性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全州各县(市)均发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截止2019年底,文山州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8个,威胁群众82664人,财产141143.3万元。隐患点主要分布在马关、广南、文山,其次是麻栗坡、富宁,再次为丘北、砚山、西畴。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

(二)2019年地质灾害情况。2019年,文山州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起,威胁142人,潜在经济损失780万元;发生地质灾害3起(其中崩塌1起、滑坡2起),造成5间房屋损坏,52人受灾,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按月份分: 6月份发生滑坡1起;7月份发生崩塌1起;9月份发生滑坡1起;按县分:马关县发生1起;广南县发生2起。

(三)2020年地质灾害预测。从文山州地质环境、降雨、工程活动等因素及2019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综合分析,2020年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但比2019年略偏重,高易发时段在6月至9月。特别是主汛期(6月至8月)降雨高峰,若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文山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有3个:

一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包括文山市境内盘龙河上游马过河段支流沟源区、盘龙河支流顺甸河中游区、那么果河上游区;砚山县境内八嘎河流域;西畴县鸡街乡南部、西洒镇北东部鸡街河流域以及蚌谷-董马铝土矿成矿带;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及文山-麻栗坡断裂带;马关县、麻栗坡县响水河、盘龙河、猛硐河、畴阳河流域;富宁县西北部阿用-花甲-那能地区、东南部归朝-谷拉地区、北东部百洋-剥隘-者桑地区。

二是矿山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包括麻栗坡县大坪镇新寨矿区、草果山矿区、天保镇城子上村南秧田矿区,马关县都龙镇龙山、曼家寨、金石坡、岩冲、铜街、南松和南捞乡箐脚、大田多金属矿区,广南县底圩、斗月、袁家平、堂上金矿区,西畴县曼龙沟金矿区,富宁县者桑那斗和普阳煤矿矿区等区域。

三是工程活动和人员密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包括在建和已建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切坡建房、在建和已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在建和已建水利水电等区域,在建工程建设区、学校、旅游景点、麻栗坡县城周边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区域。

(五)保障措施。方案提出了八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聚焦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等特点,防范难度大。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逐级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上下联动,将本地区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责任和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群测群防,强化制度落实。全州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在现有财力和技术条件下难以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调动当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对已纳入群测群防的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让责任单位明白其职责,确保受威胁群众一户一卡,让群众户户清楚,人人明白,科学防灾,有效防灾。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级防灾责任人、责任范围和监测员值班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同时,充分利用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及时上报,为各级政府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聚焦动态巡查,强化措施落实。方案要求各级县政府要严格执行汛前巡查排查,汛期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汛后核查的四查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在汛前对辖区内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尤其是要对处于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高边坡、陡崖及旅游景点、主要公路、学校、城镇、矿区、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重点防范地段,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在重要危险地段和沟口设立警示标志。对排查出来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矿山企业矿渣、尾矿堆放点,要督促建设单位和矿山企业消除隐患,做好监测工作,履行好防灾责任。方案还要求各县(市)政府在汛前巡查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对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要编制单独的应急预案,加强巡查检查,做好应急调查处置工作,汛后要进行复查总结工作。

四是聚焦隐患消除,强化综合治理。要求从实际出发,积极拓展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更好地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助推脱贫攻坚等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继续抓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补助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治理和搬迁补助项目必须在第一批资金下达后2年内完工。对已立项的工程治理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已完工的工程治理项目,应按程序尽快申请竣工验收,早日移交受益单位管理使用。谋划好2020年工程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同时,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围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完成好综合防治体系在本县市建设情况的评估总结工作。

五是聚焦地灾评估,源头控制灾害。要求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建设项目选址及工程建设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督促责任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是聚焦防范意识,强化宣传培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普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要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环境日、土地日为契机,组织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和培训,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和危险区(点)的领导干部群众,知晓地质灾害形成的基本条件和产生的因素、特点和征兆,临灾自救互救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使用监测工具进行简易监测、明确撤离路线,及时发现灾害前兆、预警预报,组织临灾避险。

七是聚焦应急准备,强化应对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是提高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基层防灾人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以及避免和减少群死群伤事件的有效手段。方案要求各县(市)结合实际,至少组织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按照规定的路线、规定的避险场所开展避险演练,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熟悉逃生路线、步骤和必要的准备,以增强险情或灾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应变能力和适应性。突出主动避灾,在出现强降雨、连续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加强对受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区域的管控。当出现灾(险)情时,各县(市)应视具体情况,在各级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同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程序,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八是聚焦经费保障,加强经费管理。经费的落实是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重要保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筹措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同时应严格地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合法合规使用。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33号)

链接:http://www.ynws.gov.cn/info/5476/279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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