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1.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57号)文件精神,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从深入监督检查入手,努力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成立了文山州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了分管领导,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于局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定期汇报制度,分管领导每年听取2次工作情况汇报,将政策解读纳入政务公开目录。二是严格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局务会、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审查公开属性。印发了《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文属性审查步骤、程序和方法,同时严格按照审查制度进行审查。对于报请州委、州政府审定的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都及时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修改完善,进一步确保了重大决策的公开、透明。
2.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一是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打造“文山绿色食品牌”为契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机构改革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文山州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截至2019年底,全州通过第三方新认证有机食品11家企业33个产品;全州共有19家企业73个产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并获得证书,有6家企业6个产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获得证书。截至目前,全州有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包括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39个,种植业面积527.04万亩,渔业8.46万亩,畜牧业197.206万头/只/羽。文山州经农业农村部认可的“三品一标”有效用标产品总数达211个,年产量104.26万吨,产值166.77亿元,种植业产地1006.055万亩,渔业8.46万亩,畜牧业498.89万头/只/羽。获准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9个(文山牛、文山他披犁、广南八宝米、西畴阳荷、丘北辣椒,砚山小粒花生、富宁八角、马关草果、广南底圩茶)。二是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对我局负责起草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文件、规划方案和指导意见在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开展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同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使政策通俗易懂、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读,并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全年共负责起草政策文件、规划方案和指导意见2个,开展政策解读2次。三是参加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直播节目,我局主要领导于2019年11月14日在文山分会场,就我州强农惠农政策进行解读,与听众亲密互动,并为听众解答强农惠农的措施和优惠政策。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高度重视舆情风险防控,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着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的热点舆情回应,严格按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的要求,主动发声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一是积极稳妥做好农业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避免不良舆情扩散,引发社会恐慌和群体事件。二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文山州农业局关于文山州农业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文农通〔2016〕162号)文件中,明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林同志为文山州农业农村局新闻发言人,做好州人民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同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舆情处置不力、回应不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科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整改。三是做好“12345”政府热线接听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年内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0人次。同时,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查办工作,年内共办结上报信访件8件。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推广“不见面审批”,梳理提出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5项,即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重点保护的农作物天然种质资源采集、采伐批准、农药广告审查、向省外提供云南特有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做好“直接受理”、“马上办”事项清单和“网上办”事项清单的筛定工作。我局共确定“直接受理”5项,即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重点保护的农作物天然种质资源采集、采伐批准、农药广告审查、向省外提供云南特有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二是筛选“一次办”事项清单2项,即农药经营许可、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事项。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放管服”六个一改革要求,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我局对州级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一半。具体为: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法定时限10日,承诺时限为5日;重点保护的农作物天然种质资源采集、采伐批准,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农药广告审查,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向省外提供云南特有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农药经营许可,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审查时间)。
4.明确执法主体和职能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能职责调整,州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逐步厘清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许可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落实。目前认领省级监管事项90条,审查通过54条;梳理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72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8项;将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和审批程序,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
5.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放管服”六个一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提升行动要求,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各级农业部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州级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一半;按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积极向社会公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保险、生猪保险政策,大力推行农业保险和生猪保险,有效保障企业和农民财产安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或者根据国家、省、州工作安排,开展临时性监督检查,减少无故干预企业的行为。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管理。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通报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173号)要求,文山州农业信息网于2017年8月8日公告,2017年9月8日正式关停。目前主要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均有严格的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程序,并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1-12月共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27条。
2.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国家、省、州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州人民政府探索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做好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农业信息,探索制定农业信息发布相关标准规范等工作。
3.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4.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州农业农村局党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主动与“12345”政府热线平台对接联系,确保政务热线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目前,“12345”政务热线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热线APP公共服务平台电脑版已安装。
5.规范有序开展政府政报工作。积极完善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选登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政府公报刊登内容及时全面,局内规范性文件严格按要求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州政府办公室。
6.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19〕—419)文件要求,编制了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同时,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按照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定,积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注重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明确了统一的标准化答复文本运用,统一规范答复形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按照我局制定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实施意见,截至2019年底,共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低碳农业、生态农业、放心农资下乡、知识产权等的宣传,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232期(场)次,参加服务人员1784人次,宣传展示科普展板384块次;发放农业技术资料66728份,发放农业技术手册3931本,发放宣传单、挂图、宣传画10149份,发放宣传用品700件,发放宣传资料57885余份。对养殖户进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农业技术推广和扶贫之机,对广大农民进行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利用办理“三品一标”、行政许可、申报项目和推动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工作之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有力地促进了公众对全州农业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好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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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1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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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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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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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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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201.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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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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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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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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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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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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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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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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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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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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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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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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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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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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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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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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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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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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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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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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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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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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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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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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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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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学习不够,有待深入。
2.没有及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对我局制定的《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制度》等制度进行更新。
(二)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文山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修改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局制定的《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制度》等制度进行更新。
3.围绕发展重点,主动公开信息。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推进农业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并及时主动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州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