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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检察机关3招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

2020-08-18 07:29  来源:  【字体:     打印

8月17日下午,在文山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我州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建专案组、展提前介入、加强案件把关3招,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 

我州检查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证据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决防止随意定性、搞“搭车执法”,杜绝定性处理上存在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原则,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各检察机关抽调多名优秀检察官成立专案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指挥和参办,确保了办案力量充足。对于公安机关报捕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对犯罪构成要件、犯罪集团、犯罪团伙认定以及社会危险性条件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引导公安机关办案取证,加固强化案件证据体系。认真落实云南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制定了《文山州检察机关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实施细则》,严格审查黑恶案件证据,加强案件会商、请示,通过不捕案件备案审查、案件把关组把关、案件评查等形式,严把案件质量关。 

(徐仕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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