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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再添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2022-01-27 07:50  来源:州民宗委  【字体:     打印

1月25日,国家民委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民委发〔2021〕110号),命名236个地区、单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文山州富宁县、麻栗坡县位列其中。截至目前,文山州共有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示范单位12个(示范州1个、示范县4个、示范单位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麻栗坡县老山主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306个。  

自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文山州从维护边疆和谐稳定的高度,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重要工作抓牢抓实。2009年底率先在砚山县平远地区和麻栗坡县老山片区开展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2015年以来,文山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文山州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弘扬西畴精神、推动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创建主题,围绕“四个诠释”,突出以“九进九创”为创建主要载体,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村寨、军营、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等作为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下一步,文山州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重点聚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文山学院、州委党校教育基地和研究中心作用,用好特聘专家力量,深入开展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问题研究,并在各县(市)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1个以上主题教育基地(馆),到2025年,实现所有县(市)都创成全国示范县(市),所有边境乡(镇)、边境行政村都创成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一批示范带、示范圈、示范走廊、示范联盟,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文山大地越开越艳。  

(靳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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