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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十项机制”有效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2020-10-12 09:10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升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入推进文山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文山州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十项机制”,通过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微事不出网格、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市)”的工作目标,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源头预防机制。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一切工作都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村居(社区)、组(单位)化解矛盾纠纷首调责任制,明确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责任人,接到纠纷申请或报告及时受理,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确保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始终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调解、有人陪同、有人引导、有部门裁判。健全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探索“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工作模式,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应评尽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排查发现机制。由县(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模式,以小区、村寨、学校、工厂、独立成院的单位等为基本单元重新划分网格,明确网格员,负责矛盾纠纷“日排查”等各项工作。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发动各族群众共同发现上报矛盾纠纷。以司法行政部门为辐射,从横向、纵向建立行业调解员、包村干部、社区民警、网格长、网格员、群防群治人员等工作群,进行矛盾纠纷研判、交办、督办,一般口角纠纷即交即办,重大矛盾纠纷书面交办。  

分片包干机制。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为主,结合网格划分,由班子成员包村,整合挂村单位、驻村队员、村组干部、乡贤寨老等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化解、适时稳控。穷尽措施仍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再次组织调解,仍无法化解的,经党(工)委书记签字后,上报县司法局分流交办调解。  

归口调解机制。按照《文山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各行业系统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加强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巡回调解、联动稳控,排查调解工作情况定期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系统内部。涉及跨行业领域,已穷尽措施仍无法化解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调解。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协调的同时,主责部门继续做好稳控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  

条块联动机制。在乡镇与县(市)部门之间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络员制度,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或政策性较强,难以依靠某一个地方或某一个部门调解的矛盾纠纷,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条块共治”机制,由矛盾纠纷发生地乡镇(街道)包片领导发起或者提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  

协作稳控机制。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建立“三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台账,尤其对跨省、州、县、乡、村、组的涉众型矛盾纠纷,要建立“一事一卷宗”档案,择机妥善化解。凡化解成功的,当即签订调解协议,存入永久档案;穷尽措施仍无法化解的,签订协作稳控协议,把不破坏争议事物原状作为重要原则,把及时发现解决次生问题作为基本要求,把引导争议双方群众正常往来作为重要保障,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冲突。  

诉源治理机制。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建立健全诉讼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仲裁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渠道的衔接制度,设置民商事案件非诉解决优先程序,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和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第二道防线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在多元方式中以非诉方式化解为主、在非诉方式中以调解方式化解为主”,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推动司法工作向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  

协调会议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县(市)每月召开1次,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半月召开1次,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系统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写清排查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会议纪要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的依据。  

专项整治机制。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把矛盾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和经常性排查化解结合起来,针对某个地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一年一个侧重点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性问题,推动矛盾纠纷批量化解。  

专班化解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单位承担的已进入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按照“调解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依托项目指挥部或项目责任方,整合辖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力量建立专班,专抓重点项目矛盾纠纷化解,做到项目推进与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对于重大矛盾隐患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属地党委、政府和涉事单位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控制事态。  

文山州通过推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十项机制”,计划用3年的时间,进一步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地方普法教育,使全州案件起数减半、信访总量明显减少,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标跻身全省中上水平,并大幅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进,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建设一个平等、民主、团结、文明、和谐的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代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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