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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098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29 16:22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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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民函〔2023〕53号

王芳等18位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政协委员对我州留守儿童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五级保护网的建议》(第13010098号)收悉,我局会同州妇联、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认真会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

(一)建立五级保护网络。2018年以来,在州民政局牵头组织下,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五级保护网络逐步完善。挂牌成立了州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未获州委编办批复,与州救助管理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经县(市)委编办批复成立了县(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5个(文山市、砚山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乡镇(街道)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职责,儿童福利督导员兼任未成年人保护专干,村(居)委会两委班子兼任儿童主任,村小组长担任少年儿童之家管理员,未成年人保护5级纵向网络基本形成。

(二)强化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自2016年起,州民政局积极争取资金,累计投入890万元,建设村(居)少年儿童之家1002个,配置少年儿童之家基本设施设备273个,配备专兼职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257人、村(社区)儿童主任1002人。每年对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全覆盖培训,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2023年7月,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联合开展了首届“云岭最美儿童主任”“云岭最美儿童督导员”选树活动,我州1名乡镇(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1名村(社区)儿童主任,通过层层筛选荣获此称号。(全省获“云岭最美儿童督导员”10人,获“云岭最美儿童主任”称号共20人)

(三)建立工作综合评估体系。州民政局制定下发了《2023年全州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工作方案》,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保护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之一,对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强儿童主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统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信息数据精准化管理水平等工作内容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同时,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我州已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二、建立制度体系,强化职能职责

(一)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部门职责。2021年6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文山州率先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任主任,州级2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文山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023年1月,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制定印发《文山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要求,设立家庭保护组、学校保护组、社会保护组、网络保护组、政府保护组、司法保护组,分别由州妇联、州教育体育局、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人民检察院牵头,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由州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合作,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能职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明确乡镇(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八大工作职责。2019年民政部、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委联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明确儿童福利督导员八大职责为:一是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二是负责儿童主任管理,做好选拔、指导、培训、跟踪、考核等工作;三是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四是负责指导儿童主任加强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的定期走访和重点核查,做好强制报告、转介帮扶等事项;五是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六是负责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七是负责协调引进和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招募志愿者或发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工作;八是负责协助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救助、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儿童主任六大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定期向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工作情况;二是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一人一档案,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定期予以更新;三是负责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加强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四是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申请救助;五是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六是负责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三)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定印发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基本医疗、教育保障、监护责任、残疾儿童福利、就业保障等工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特别针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根据儿童自身以及家庭的不同状况,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保障措施,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三、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强化兜底保障,维护困境儿童权益。做好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保障落实,实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类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助力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大学梦”;开展“福彩圆梦·助学工程”专项工作,对参与全国统考,录取为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22年以来,共为孤儿等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费9578人次12147.0724万元,共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助学补助资金231人231万元,共为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发放补助47人9.4万元。

(二)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累计投入资金396万元,开发“村(居)委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示范”项目,与救助儿童会合作开展“慧童计划”项目,服务村(社区)17个,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3个。积极整合资源,积极借助国际救助儿童会、上海浦东社会工作协会、云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等专业力量,融合深圳壹基金儿童服务站与儿童之家建设理念,集“政、社、学”力量为一体,以村(社区)少年儿童之家为载体,探索开展文山州村(社区)困境儿童社会工作精准服务模式,为我州村(社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2020年起,与深圳壹基金儿童服务站共同开发“文山州村(居)委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示范项目”10个,2023年投入资金144万元,继续实施8个村(居)未成年保护示范项目,项目点共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7个,通过以点带面,激发基层儿童保护工作活力,依托村(社区)少年儿童之家打造社工+基层儿童保护模式,切实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底;始终坚持村(社区)少年儿童之家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定位,按照社区联合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督导社工,社工服务儿童的“三社联动”社区儿童保护模式,努力构建政策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文化友好、空间友好的儿童友好型社区,目前全州建立儿童友好型社区5个。

(三)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积极发挥牵头作用,2023年5月26日组织召开“强制报告”专题培训会,州未保委成员单位、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相关单位,文山州民政局和救助儿童会合作的文山州慧童儿童综合保护和发展项目5个儿童之家试点社工共100余人在现场参会,其他县未保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本县设分会场参会。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知,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促进了一线儿童工作者的儿童保护意识与开展儿童保护工作时的多部门联动意识;强化了儿童主任在基层对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增强群众强制报告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2023年6月,紧紧围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六月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采取各县(市)集中宣传、专题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2年6月15日州民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人员、律师进入州广播电视台《法在身边·与法同行》服务直通车栏目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普及过去一年工作成效、强制报告以及“六位一体”总体规划等。2022年12月1日至2日,组织“慧童计划”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示范项目点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社工进行线下进阶培训,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对全州257名儿童督导员和1002名儿童主任进行全覆盖的业务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2022年以来,全州累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印发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宣传漫画册60000份,宣传覆盖全州所有村组,营造了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氛围。

(五)严格落实离婚登记审查。凡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均必须出具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员首先询问当事人有无子女、对子女的安排等情况,并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未成年子女未安排妥当或对未成年子女存在不公平甚至违法安排的情况,一律不准许办理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教育。

下步,我局将积极围绕《文山州加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条措施》,继续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关爱全覆盖。二是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组织全覆盖。持续加强我州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加大对现有社会救助经办员的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培训,提升乡镇社会站专业服务能力。深化“大民政”理念,整合社会救助“物资+服务”试点项目、未成年人保护示范项目、乡镇社工站省级示范项目3个项目配合少年儿童之家和家长学校融合建设整乡推进试点,共同在文山市卧龙街道落实推进,为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三是建好未成年人保障工作阵地。根据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等12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请示汇报,争取成立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的州、县(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和集镇所在村(社区)一体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负责开展乡镇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其他村(社区)建设管理少年儿童之家或活动点,负责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等业务培训工作。四是落实一个岗位。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将按照“大岗位制”改革,落实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主任,负责少年儿童之家日常管理,履行村(社区)儿童主任职责,确保在儿童保护工作的“最前沿”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真正发挥基层儿童保护阵地作用。五是建立委托照料制度。牵头落实好临时监护和兜底监护法定职责,对无监护能力、监护能力不足、暂时无法监护、监护不当的家庭进行干预,逐一确定监护人,开展家庭监护指导;指导因外出务工又无能力监护的家庭,与有监护能力的亲友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监护困境儿童处于有效监护状态。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你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文山州民政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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