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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068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30 17:04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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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住建函〔2023〕232号

中国民主同盟文山州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3010068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补短板”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楼宇内外环境,有序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切实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2019年—2022年,文山州共实施213个小区2474栋房屋、21715户248.84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投入资金220250.55万元;上级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5978万元。其中:2021年至2022年共开工改造127个小区,截至目前,已完工82个小区,还有45个小区在建未完工(2021年度12个、2022年度33个);全州2021至2022年度共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专项资金30655万元,截至7月底,支出8222.2万元、未支出22432.8万元。2023年计划新开工改造55个小区,争取获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435万元,现已开工11个小区,开工率20%,其余44个小区正开展施工招投标,9月底前将全部开工。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确保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文山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以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重点,实施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配套基础类设施改造;以提升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为目标,实施小区和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完善类设施改造或建设;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公共卫生设施、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提升类设施改造和建设,扎实地推进了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印发,文山州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结合城市更新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20个州级部门。各县(市)也参照州级做法,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牵头部门,建立了推进机制,为统筹推进改造各项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2022年4月1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计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42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列入10件民生实事之一。2022年4月21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文山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文住建发〔2022〕7号)确定各县(市)目标任务、进度要求、资金使用要求等,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工作责任。

(三)加快项目推进。2023年1月30日,《文山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文保办发〔2023〕2号)要求各县(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计划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3月底前要全部完工。

(四)争取资金支持。会同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县(市)积极争取各类补助资金支持,2019年,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21518万元;2020年,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3805万元;2021年,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3831万元;2022年,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6824万元;2023年,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2435万元,有效缓解了各地资金压力。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一是坚持以解决好群众家门口居住难题为立足点,多渠道、全过程征求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县(市)结合实际,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纳民意,采取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召开板凳会议、组建临时党支部等多种方式,将社情民意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始终,让需要改造的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二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带头和社区居民自治,结合改造同步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机制。推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实现改造后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居民主导作用,将成立党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居民共同商议改造方案、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居民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体现改造共建、成果共享的老旧小区改造评价模式。

(二)落实政策资金支持。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支持。支持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积极鼓励居民出资参与改造,简化审批流程等各项配套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保民生、促发展的作用。二是指导各地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增强居民主体意识,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积极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缴、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居民个人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

(三)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建设施工组织管理,对未完工的历年续建项目,逐个梳理,倒排工期,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对处于收尾阶段的项目,加强工程扫尾验收;对剩余工程量还较大的项目,以9月底以前全部完工为时限,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对2023年度新开工项目,合法合规完善前期手续办理,确保9月底前实现100%开工。

(四)严格专项资金支出管理。一是灵活调剂。按工作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9月底支出进度要达到75%。为促进专项资金有效支出,采取在州内对资金支持的项目年度和项目类别进行灵活调剂使用的方式,促进专项资金支出。二是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重点对改造成效、资金使用管理、居民满意度等进行评价,形成绩效促建设、目标促成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监管。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加大专项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的调度监督力度,督促县(市)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同时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切实维护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经秩序,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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