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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232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04 15:50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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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环函〔2023〕62号

李涛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文山州环保产业整合的建议》(第13010232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调研报告。州生态环境局聚焦当前生态治理现状、环保产业发展现状等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总结我州环保产业发展存在问题,提出打造一个定位明确、市场竞争能力强的投资型、创新型、服务型国有龙头企业的建议,形成《文山州环保产业发展调研报告》并上报州人民政府,相关措施建议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肯定,于2023年1月13日以州人民政府研究室名义印发执行(文山发展研究2023年第4期)。同时,州生态环境局每年度对环保从业人数进行统计,摸清环保人才队伍底数,每年度、季度开展排放源统计工作,通过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政策,以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资源资产整合,促进环保产业市场化、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文山州“十四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23年6月30日以州人民政府印发执行(文政办发〔2023〕73号)。《规划》中将“培育龙头企业、整合环保产业资源资产”纳入今后主要任务,并提出组建州级环保产业投资国有龙头企业,作为州人民政府“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工具,谋划出台特许经营政策,从政府层面和社会层面统筹协调,开展环保资源资产整合。

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文山州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发〔2023〕11号),设置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包括工业企业培育奖励、“四上企业”培育奖励等,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农业方面出台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环〔2022〕4号)建立秸秆利用生态补偿制度,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出台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农环〔2022〕10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针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可采用直接补助、间接补助、以旧换新等补贴形式,逐步培育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的运行模式。

(三)加强要素保障。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州7个园区(4个省级,3个产业聚集区)规划总面积143.08平方公里中,纳入“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42.87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26.38平方公里),规划期内预留园区新增建设用地空间16.86平方公里。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开展工业用地红线划定、保障环保产业用地,在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基础上,全州在“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外共划定工业用地拓展线36.7平方公里(待省级最终确定),为全州产业长远发展预留空间,认真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成立“文山之干用地保障专班”,加快报件审查效率,严格落实环保产业发展项目用地,严格执行项目用地目录规定和定额标准,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环保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根据项目建设业主需要,以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地。

州能源局全力保障园区用电,源网协同,确保新能源项目主体和接网工程同步建成,增强电力电量自给自足。鼓励和指导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助力打造绿色低碳园区、环保产业功能区。截至目前,文山、砚山、丘北3个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试点项目加快实施,规划装机40.6万千瓦,完成备案24.5万千瓦,建成6万千瓦,累计完成投资4.8亿元。

二、关于确定州级生态环保产业投资运营主体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规划》,州生态环境局提出建议以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导,从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共同发力,逐步规范市场规则和行业管理,完善产业结构,形成统一协调、管理的机制保障。政府层面成立州级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强化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现有资源资产分散、难以统一管理的问题。社会层面成立环保产业发展协会,依托我州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强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通过协会组织协调各方资源,统一筹划、包装项目,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二)支持州级环保产业投资公司组建。根据《规划》,州生态环境局提出在今后的环保产业发展中,应明确培育主体,聚焦环保领域内的重大项目,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企业,利用和挖掘我州的固有资源和优势,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围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山州“十四五”环保产业规划》等提出的重点领域,积极策划环保相关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推动项目投、建、管、营工作的规范化,并以市场为导向,紧密围绕全州的总体发展战略思路,盘活我州固有资源,加快整合州内环保资源资产,为文山州环保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关于建立环保产业园区问题

(一)建立环保产业功能区。我州环保产业多属于工业中下游配套产业或环保服务业,如铝灰资源化利用、尾矿综合利用、副产石膏等,多分散分布于各产业园区;环保服务业如环境咨询等,多为小微企业,分散于城市中心;再生资源如农作物秸秆、地膜等资源量大但分布广,难以做到统一集中回收,目前,建立环保产业园区条件尚不成熟,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将建立以州人民政府主导,划分园区功能区的方式,在四大省级开发区及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布局工业配套环保产业及环保综合服务企业。一是依托我州现有四大省级开发区,以地方园区管委会为主体,通过构建园区内产业绿色体系、鼓励采用环保管家模式、引进关键补链等方式,推进园区供水与排水、污水收集与处理、再生水回用、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危废收集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园区的环保产业功能区,促进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降低工业用水消耗量,减少企业水体污染物排放,以节水促减污,以限排促节水。吸引有实力企业向园区靠拢,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二是利用我州申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契机,将各分散的环保服务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形成环保产业链条,同时,为高新技术开发区提供更全面和综合的环保解决方案,配备一流的基础设施和支持政策,促进企业相互之间的技术创新和合作,从而提高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的高精尖人才和企业进驻我州,增强我州环保产业整体实力。

(二)构建园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规划》提出州人民政府将出台支持园区绿色化改造和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制定土地、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绿色化改造的细则。形成覆盖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等的标准体系框架,动态制修订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进一步深化政府、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在工业园区设立研究中心等手段,促进工业园区产学研合作。

四、关于地方企业技术和创新不足问题

(一)出台特许经营政策。《规划》提出建立环保产业特许经营制度,鼓励企业以商招商,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对招引企业相应要素的保障力度,确保招引企业在我州顺利落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产品和装备研发等,针对环保产业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好金融贷款作用,通过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通过企业落户、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绿色项目及绿色金融业务。

(二)加强产学研用联动。《规划》提出州人民政府将明确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依托大企业的项目研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大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好企业服务工作,鼓励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相关部门主导建立行业技术推广示范目录,企业形成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全部纳入示范目录。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明确发展目标。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我们将结合州内有实力的国有企业,重点策划和实施一批有重要意义和市场需求的环保项目,推动形成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服务水平,加快推动环保产业资源资产整合,推动园区内环保产业功能区开发,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为环保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落实发展政策。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相关部门将落实税收优惠、项目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和特许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政策,明确支持和优惠政策,承诺相关服务和要素保障,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搭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正的市场秩序。政府部门将积极与各级政府、相关机构和行业协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作用,打造招商引资的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当地资源进行有机对接,为招引企业提供优质的跟进服务,吸引企业有效落地投资。

(三)开展资源资产整合。基于全州资源分散、集中收集处理难、运输半径大的问题,在贯彻执行《规划》过程中,我们将从政府层面与各地相关企业加强沟通,联合探索组建特定部门或稳定的工作队伍,固定时间对各县(市)分散资源进行集中收集,运至相关企业实现资源整合利用。收集、运输等费用以企业支付劳务费、政府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的方式支付,以缓解政府、企业财政压力。

感谢你们对我州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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