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提案办理 > 正文

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30 15:43  来源: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打印

A

公开

文文旅函〔2022〕28号

李欣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州杆栏式及木质结构建筑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第167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州民族文化资源丰富,部分以杆栏式民居为主的传统村落及木质结构历史建筑保存较为完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于2012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020年5月下发。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开展传统村落资源普查为基础,以建立传统保护区保护名录体系和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为重点,以实现整体保护和动态保护为目的,深入全面系统的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全州共计有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60项木质结构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以上也称为“四名一文一传”)、6个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4个州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3个县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在国家级传统村落和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木质结构属文物的仅有麻栗坡城寨、新寨杆栏式建筑群,马关马洒老人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以上历史文化资源中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申报、规划保护,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针对村落中的历史遗存,特别是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业内传承保护工作、应急消防部门主要针对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指导和火灾救援工作,确保了“四名一文一传”工作的有序开展。

就您所提建议“1.建议从州级层面高度重视州内杆栏式及木质结构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方面侧重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从消防资金和人员配备上给予保障,同时,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结合目前全州综合考评,州文物局每年都牵头组织应急、消防、公安、民宗等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文物安全实地检查督查工作,在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中应急消防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职能、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管理或使用单位(村民小组)主体责任,按照《文山州“四名一文一传”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改造计划与工作方案》,借助“百千万”工程建设资金,采取规划保护措施,加强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和“一村一站”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和每日巡查工作。

您所提建议“2.针对各县文管所人少事多和属地管理抓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出台相关文件,转变壮民居杆栏式及木质结构文物保护仅仅只是保护单位或文化部门的观念,形成文化部门主抓,其他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具体工作应强调属地管理,对渎职疏于消防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免职、问责等处理,以便在管理者思想上建设一道“消防墙”,以形成州、县、乡村(社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州有20个传统村落,其建筑主要是杆栏式建筑,各部门都压实责任,协调联动推进。住建部门加强规划保护,文物部门按相关文物管理规定落实杆栏式民居及木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采取措施落实人员和管理机制保障,加强督查指导,下一步将积极优化管理机制,联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务部门推动出台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争取将传统村落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责任内容,纳入年度考评一并奖惩。

您所提建议“3.加大对杆栏式及木质结构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对难于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安全保护栏(墙)等措施。”

杆栏式及木质结构文物保护历来都是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州文物局认真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下发了《文山州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文山州“四名一文一传”消防安全评估;协调州级相关部门在文物安全风险期或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今年上半年出动35人次,组织开展巡查检查7次,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共滇桂黔工委扩大会议会址、平坝观音阁、小街燃灯寺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州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县(市)文物部门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通过派单的形式反馈至各县(市)人民政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您所提建议“4.定期划拨专项资金,对保护建筑老化电线路等进行更换、修缮并采取涂消防涂料等措施给予消防保护。”在各级文旅、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每年均争取一定资金投入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文物保护项目,由于州级财政困难,可用财力有限,下一步将加大请示汇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与各有关县(市)的沟通协调,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对确需重点保护的文物设施给予及时处理。如:利用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平台加大对传统村落杆栏式建筑电气线路改造,强化电气线路排查并更换。

您所提建议“5.结合乡村振兴文明乡风建设等加大村民自治,加大消防宣传,向村灌输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性及消防意识;在相关村寨通过出台严格村规民约,如:实施伙房与主建筑隔离等措施加强村民的自我保护、自我消防工作。”由消防专业部门指导基层编写乡村防火公约,针对杆栏式及木质结构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和民族文化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对相关人员或村民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扑救初起火灾业务训练,增强文物保护场所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您所提建议“6.相关部门要树立开发和保护并存的理念,通过招商引资让有实力的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对相关村寨实行整村旅游开发,并实行村民大部迁出原住地,以更好的保护可贵的文物建筑。”杆栏式民居及木质文物历史建筑是我国古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建筑的杰出代表和宝贵实物资料。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督促指导地方将古建筑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相结合。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保护主体责任,做好保护传承传统工艺和非遗技艺工作。立足文旅融合,深化民居保护利用机制改革,深入挖掘其价值内涵,拓展文物合理利用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民居为重要载体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感谢您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30日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dzzwb@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dzzwb@163.com,0876-3990267;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