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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30 11:10  来源: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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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乡振函〔2022〕13号   

侯行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群众建设寨门的建议》(第291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寨门建设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体现民族特色文化的有效举措。当前,我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花小钱、能办事、办成事”原则,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重点对群众增收和人居环境提升短板弱项进行规划,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因此,寨门未硬性要求是否纳入村庄规划当中,但鼓励建设村庄标志性标识。   

下步,我们将甄别优劣,结合当地资源和民风民俗特色,对符合条件的村寨,指导县(市)制定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及时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保障入库项目有序实施。同时,引导鼓励群众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寨门(村庄标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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