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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乡振函〔2022〕14号
梁映华等1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村史馆建设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第221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将村史馆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内容的建议很好。当前,我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点”上引领、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为路径,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将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宜居宜业宜游并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美丽、乡风文明培育塑造、乡村治理有效提升、发展活力竞相迸发、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的美丽乡村。
但由于省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建设基本标准未明确建设村史馆内容及资金支持力度;部分村建设的村史馆(村情纪念馆)不同存在无内容、管理不到位、更新维护不及时等情况。基于上述原因,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指导县(市)根据村庄资源、文化渊源等,在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规划中要体现村史、民俗文化等展示功能,充分利用各村现有活动室(或闲置的老校舍)展示村情村史。对具备条件确需新建村史馆的,建议通过“四议两公开”或“一事一议”由村(社区)按程序逐级报县级相关部门审定后,统筹其他资金渠道解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