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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28 10:57  来源: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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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教体函〔2022〕73号    

夏石芸等1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文山州在职在编教师定期免费体检的建议》(第254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教师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一直以来我州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状况,包括教师身体的健康情况,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定期免费体检,还需化解当前瓶颈问题。    

一、关于设立全面的教师体检项目的问题

目前,教育系统并无明确的、必须进行的体检项目,统一的项目设计也无法满足每一个人不同的需求。学校在组织体检时,应根据医院或体检机构提供的体检目录,结合当地常见病和多发病,与体检部门协商,定制适合本地教师的体检项目,在征求大多数教职工意见后,控制在体检费用标准总额内,让教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求、能够满足体检目的的项目,并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独立体检机构完成体检。    

二、关于体检经费由州级财政承担的问题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财政管理体制,县(市)教师定期体检费属于县级政府事权,应由县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确定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通过部门公用经费列支。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教师健康,州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文办发〔2021〕43号)精神,初步拟定了《文山州县(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已将教师体检作为一项考核指标,对各县(市)政府进行考核。    

三、关于将体检资金存入个人医保卡的问题

体检经费属于年初预算的职工福利费,需要单独列支,经费专款专用。根据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相关专用经费不允许转移到个人账户,需统一管理使用。并且将专用经费划入医保卡,很难确保每一位教职员工真正做到专款专用,起不到列支体检费用的初衷,同时,也违反了禁止乱发津补贴纪律要求。且《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云政办规〔2021〕1号)中规定“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和健康体检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目前还不能将居民个人健康体检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即使体检经费转入医保卡后也无依据支付相关体检费用。    

四、关于按照年龄调整体检周期的问题

目前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对体检周期并无明确规定,各县(市)可根据地方财力,充分考虑教龄、岗位、性别等因素,制定体检周期调整方案,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安排体检。    

感谢你们对文山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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