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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29 10:56  来源: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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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教体函〔2022〕66号   

杨犇等1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的提案》(第248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2021年,全州有幼儿园1080所(其中公办481所、民办599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412所),在园班幼儿168585人(其中公办77556人,民办91029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66666人),幼儿园教职工11459人,专任教师7368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90.02%,公办及民办普惠在园幼儿占比85.5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46%。  

二、落实专项奖补政策,推动民办普惠幼儿园发展

在解决民办幼儿园困难方面,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贯彻执行民办幼儿园审批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供给土地。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通过争取国家、省、州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改善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确保学前教育达到普及普惠目标的通知》(云教发〔2020〕32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我州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新审批并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每人3000元或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奖补经费为一性奖补,分2年兑现到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期间,符合一般奖补规定的,每生200元/年给予奖补。  

三、普惠资金落实情况

现阶段州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三保”、疫情防控和州委州政府重点项目支出,目前还没有用于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园奖励政策资金。今后,州教育体育局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协调,视全州财力情况出台相关州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办法。中央、省级下达各县(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励补资金州级已及时足额下达到各县(市),并已多次下发清算通知。州财政局和州教育体育局将制定工作方案,加大资金清算力度,确保各项资金保障到位。州级财政将积极培育财源,逐步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和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下步工作

(一)鼓励和支持集团化办学。采取做大、做强的办法,鼓励有能力的民办园在城镇、农村办幼儿园,扩大办学规模,形成集团化办园模式,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利用乡镇学校的闲置校舍,引入社会力量,办好办活民办幼儿园;鼓励民办园升等晋级,采取公办园帮扶民办园的方式,不断提高民办园保教水平,提升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生均财政补助政策。全面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按时足额将新审批并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期间,符合一般奖补规定的奖补资金拨付到园。  

(三)加快推进幼教信息化进程。继续加快推进信息化教育进程,支持幼儿园通过线上开展工作,采取灵活帮扶措施,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幼儿园师资团队进行在线育儿、家政等咨询服务,缓解幼儿园经济压力的同时,减轻幼儿家庭教育负担。  

(四)加强疫情防控统筹。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全州防控工作体系,通盘考虑、同等对待、一体推进,及时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有效保障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的物资需求。将幼儿园保教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支持!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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