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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2022-06-29 09:22  来源: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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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教体函〔2022〕65号   

熊德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中小学校开展假期托管试点工作政策支持的提案》(第197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州财政局的协办意见,假期托管服务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州发改委的协办意见,假期托管服务应按照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托管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等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含课后服务)的标准之内确定。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于假期托管的表述均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开、探索实施等。即需要有限度地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学校先行先试,再总结好经验教训、权衡利弊后才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推广。 

三、州教育体育局通过开展调研,目前,全省16个州市均未出台关于明确假期托管服务形式、收费标准等具体实施方案的文件政策。云南省教育厅也暂时没有确定州市为先行先试点。另外,根据国内其他省市关于假期托管的具体收费规定来看,如果我州将假期托管作为课后服务的一种方式,执行文山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22〕157号)的标准,在没有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假期托管工作将缺乏直接的经费保障。加之目前我州财政相对困难,且课后服务的财政补贴正在积极争取中,无更多余力对假期托管服务进行财政补贴。 

四、根据其他省市落实假期托管工作的经验,州教育体育局将在省级指导具备条件的指定地区、指定学校开展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后,再结合本州实际情况出台支持试点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的相关文件。在假期托管试点结束后,就文山州假期托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视相关探索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下一步行动,最后经过论证出台文山州具体假期托管相关落实政策。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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