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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2021-04-12 18:14  来源: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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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交函〔2021〕99号

雷玲等3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地方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纳入州级统一管理的建议》(第153号)已交由州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我局结合州委编办《关于政协文山州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5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文编办函〔2021〕5号)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互通”“能通全通”工程的全面实施,我州地高网高速公路逐年增多,路政管理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而目前我州存在路政管理机构不健全,路政管理经费、设备、人员缺乏等实际问题。针对此情况,我局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权限的通知》(云交管养﹝2017﹞9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及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探讨,并借鉴省管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经验,制定了《文山州地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依托文山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各县(市)成立相应的路政大队,各线路成立相应的路政管理中队;按照从上至下隶属关系的管辖原则,文山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负责管理下辖8个县(市)路政大队,各县(市)路政大队管理下辖各中队,组织机构呈金字塔式。2019年10月,我局向州委编办上报了《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设置文山州地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请示》(文交请〔2019〕106号 ),将《方案》一并上报,请求州委编办予以设置文山州地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州委编办为此专门到州交通运输局召开调研座谈会,最终确定暂不予设置单独的路政管理机构,待下步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中再予考虑。  

你们提出:“建议州人民政府将各县地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纳入州级统筹,统一管理,由州级统一组建执法队伍,统一调配指挥,统一实施路政执法权限”的建议,建议符合中央和省、州关于在交通运输等五个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州委编办已于2020年3月印发了《文山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在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8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有关单位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在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X县(市)大队”。目前,州交通运输局正在研究起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省厅、州委编办对接和请示,待方案提交州委编办并获批后,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感谢你们对文山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函。  

 

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公路科郑娇,1388766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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