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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文旅函〔2021〕35号
政协西畴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对A级景区创建奖补政策的建议》(第1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一是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3号)中,第十四条明确“支持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对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由省级分别予以500万元、100万元奖励”。二是正在制定的《云南省支持旅游文化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对文旅新产品销售、文旅新业态培育、文旅深度融合、品牌旅游目的地创建方面都明确了奖补政策,其中在品牌旅游目的地创建中明确“对创建成功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财政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创建成功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由省级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创建成功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由省级给予100万元奖励。”(目前该措施还处于修改完善阶段,尚未正式印发)。
我州在即将制定出台的《文山州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中,对成功创建3A级以上旅游景区也制定了相应奖励标准。在下步工作中,州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做好上级部门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指导协调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发展开发科白雪飞,1357763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