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文卫健函〔2021〕97号
龙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医护人员调度,为医护人员减负的建议》(第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均承接有大量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党委、政府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和同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医疗保障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多,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压力不断加大。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减轻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压力,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委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一是州、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调度机制,原则上要将辖区内具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保障责任单位,实行保障单位合理轮换,形成保障任务合理分担局面;二是对部门要求的保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科学合理的保障指导建议,引导一般活动和会议尽量采取与相应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提供非现场医疗保障服务,减轻医疗机构现场服务压力;三是鼓励具备急诊急救医疗服务能力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疗保障服务活动,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在辖区内公示,引导有需要的机构选择购买社会化医疗保障服务,减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压力。
下步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调度,切实为医护人员减负。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医政医管与干部保健科龙江敏,1898762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