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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水函〔2021〕12号
徐凯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大边境石漠化地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的提案》(第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麻栗坡县是集老、少、边、战于一体的边境县,同时又是滇东南石漠化的重要治理区之一,国土面积2334平方公里,占全州的7.4%,根据《云南省水利统计年鉴(2019年)》,全县已建水库15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2座),总库容1030万立方米,水库(不含电站)年供水能力4652万立方米,人均库容35.5立方米,只占全州人均库容180.1立方米的19.7%。虽然全县农村饮水到达了脱贫验收标准,但由于全县地处石漠化片区,且骨干水源工程不足,工程性缺水形势依然严峻,农村供水工程大部分依靠箐沟、小水窖等方式供水,供水保证率普遍不高,截止2020年底,全县还有2.69万人依靠小水窖供水。
二、“十四五”水源工程规划情况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政发〔2021〕12号)要求,在“十四五”时期,“重点围绕县城、集镇、工业园区及重点产业布置,配置水源工程,实现州有大型、县有中型、乡有小型、村有坝塘的供水保障体系,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兴建水源工程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水务部门的重要任务。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征求意见稿)》情况,全州初步进入省“十四五”规划拟建小(1)型水库85件,其中麻栗坡县有箐边、东油等11件,占全州总数的12.9%,远超国土面积比重。
三、资金补助政策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审查审批程序变化和原资金筹措渠道不变的通知》(云水发〔2019〕83号)规定。“小(1)型水库以州、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省级安排项目概算总投资的30%—50%,其中,昆明市、玉溪市按30%安排投资,曲靖市、红河州、大理州按40%安排投资,其他州、市按50%安排投资,其余投资由州、市自筹。安排省级投资计划时,坝高70米以下的小(1)型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技术方案及概算投资报省水利厅审核。”按上述规定,小(1)型水库不纳入中央资金补助范畴,我州能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比例为50%。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一是加强与省水利厅对接汇报,尽快确定规划盘子,争取麻栗坡县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级规划;二是指导好麻栗坡县水务局加快“十四五”拟建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根据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深化改革推动全省水利建设投融资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103期)精神,指导麻栗坡县水务局积极与省水投公司合作,弥补解决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水务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划计划科 刘显东,1388750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