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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04 11:14  来源: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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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住建函〔2021〕87号

民建文山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文山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第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文山州人民政府2019年11月对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专家组人员进行调整(文政办发〔2019〕174号)。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全州城乡规划的决策机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全州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对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城镇重要地段、城市节点、大型标志性建筑等规划进行前置性审查审议。

(二)责任落实。明确城乡规划管理主管部门龙头作用,确定各个职能部门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理顺权力、职责分工。创新探索组团城市管理方式,促进各个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流动及交流学习,提高各规划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及规划技术水平。

(三)社会监督。建立良好的公众参与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重大涉及民生事项的规划,可以上网“晒一晒”,发动群众进行“规划围观”,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建立规划管理的社会监督制度,民众参与规划编制实施。规划编制提交社会评议,规划执行提交社会评价。公示展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成果,让文山人民更多地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激发广大群众热爱文山、建设文山、发展文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培训。不定期对规划管理的骨干人才进行大力引进,对各级干部进行多层次的规划知识培训,对高校的规划管理院校进行多接触学习,对社会上的规划管理机构进行借智借力,打造出多层次的规划管理人才体系。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宣传,加大对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人人了解规划、重视规划,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2020年8月16日至21日州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全州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在州委党校进行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专题培训,重点对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耕地保护政策、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乡村规划、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智慧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与实践、耕地保护政策、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政策、房地产管理、公租房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拓宽全州党政领导干部视野,增强本领,提升城市工作驾驭能力,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为文山州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城市规划自身存在不足。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持,规划管理力度不足和机制不健全,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各个行政单位之间的协调还不够充分,偶有发生“规划审批权”与整体利益相悖的情况,即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到行使“规划审批权”。尽管在权力监督机制上,备案制度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存在着及时性的问题而造成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二)缺乏公众监督。规划决策权过度集中,公众市民参与度不足,社会监督不够。

(三)生态环境保护不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逐渐提速。但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中,由于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意识不强,缺乏长远、科学的规划,或者相关的规划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和长远性。有的规划建设中布局不合理,相关功能区混杂,从而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无形损失和浪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足,生态环保方面投入与城市客观需求不相称,监管力度也不够。使得企业排污、生活垃圾、水土流失等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导致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破坏了本来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城市病”问题突出。我州以往城市发展注重追求速度和规模,“摊大饼”式扩张,重建设轻管理,在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碎片化”,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宜居性、包容性和生长性不足,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城市病”问题日趋突显。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你们提出提高城市建设组织领导、供给服务、规划管理和建设特色水平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指导性很强,在全部采纳的基础上,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着眼新发展阶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系统谋划,推动我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协调常态化。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定期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新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培训,不断提高城市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规划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从区域、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城乡整体协调等方面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

(三)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特点和地域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发展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多规合一。

(四)严格依法执行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的基础,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结合爱卫专项行动、卫生城镇、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的深入推进,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专规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五)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统治理“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把城市作为巨型复杂系统来统筹安排各方面的工作,持续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好各县市城市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协调发展,以城市设计作为重要抓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载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编制更新规划。聚焦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等方面,补齐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短板;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改造提升城市交通路网;改善停车、休闲、健身、教育、养老、托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六)优化城市风貌。依托文山民族、地域、历史、文化等特点,做好不同城市的形象设计,统筹协调城市形态格局、建筑风貌、街道立面、天际线、楼际线及色彩、标志系统,科学确定城市景观核心区,加强公共空间界面管控,塑造各具特色和层次丰富、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的城市空间形态。保留、保存、保护文物古迹,修复和合理利用现存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古镇名村、历史建筑等文化遗迹,突出城市建筑风格和建筑特色,传承历史文脉。人性化规范设置各类路标路牌、广告、店铺牌匾、垃圾箱、公交站台、路旁座椅等设施。有序推进各类架空管线入廊入地,治理非法小广告,着力解决城市“空中蜘蛛网”、“牛皮癣”等视觉污染。

(七)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以“七城同创”为契机,聚焦建设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城市为目标,将标准要求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标,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到城市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数字化、智慧化。围绕创卫达标这个核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和创卫工作。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环境与秩序,彰显城市形象与魅力。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立足城市管理实际,强化法规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规划听证”、“规划公示”、“举报投诉”等规划效能监察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监管,细化验线、巡查、竣工核实、查处工作机制与措施。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完善县(市)、镇(乡)、社区(村)三级巡查机制。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切实破解管理与执法不紧密的难题。深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管理,优化下放执法职权清单,制定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流程、标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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