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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开办函〔2021〕1号
陆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宣传、注时效、建机制、防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的建议的提案》(第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方面
2019年,为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知晓率和获贷率,州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开通州级诉求受理电话,统一制作《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画册》,共印发15万余份,对有产业发展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宣传全覆盖,并帮助其做好贷款申请工作,确保不落一户、能贷尽贷。
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8号),州级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和承贷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有贷款意愿、有产业发展能力、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获贷率。同时,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加强贷后跟踪管理,确保贷款精准用于发展产业。截至2021年3月末,全州扶贫小额信贷历年累计放贷26.32亿元,获贷4.95万户。
二、关于尽快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一是加强数据监测和分析。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小额信贷模块,及时掌握放贷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提前做好预警工作,防止贷款逾期。二是有针对性开展督导。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州扶贫办、文山银保监分局及时组成工作组,到逾期率较高的广南、富宁两县,分别与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当地农信社、村镇银行及邮储银行对如何降低逾期贷款开展现场督导和座谈,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有效降低了逾期贷款和逾期率。三是加大督促检查。2020年,州扶贫办分2次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截至目前,全州已配备风险补偿金1.96亿元。二是督促各县(市)认真做好贷款到期提醒工作。在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对到期无法收回的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三是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扶贫小额信贷要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贷款要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发展生产,严禁将贷款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将贷款以入股分红、转贷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使用。四是按规定办理续贷和展期。为缓解贫困户还款压力,切实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办理续贷和展期,防范风险后延。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办理展期8户37万元,无还本续贷3279户16981.45万元。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金融科黄红,18908766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