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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自然资函〔2020〕14号
农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无线电基站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2021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交办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为确保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印发了《关于印发〈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自然资〔2021〕36号),并向会办单位八县(市)人民政府、州能源局发出了《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协助办理第6号政协提案的函》。
二、具体建议答复
(一)请文山州人民政府帮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协调免基站选址用地、传输杆路用地等费用。首先,对于所有项目选址自然资源部门未收取过任何费用。其次,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群众长远生计有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征收土地涉及的相关费用不应减免,应按规定足额支付征地费用。
(二)需要协调电力部门密切配合,缩短电力引入审批流程。项目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可通过“南网在线”互联网业务平台或到当地供电企业营业厅办理用电报装手续。供电企业受理后为通信基站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接协调通信基站的用电接入问题,严格按照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高压供电方案答复不超过10个工作日,低压用电不超过6个工作日完成接电,尽快完成通信基站电力接入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下步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认真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积极做好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为文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文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喻文斌 13887538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