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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2020-07-31 17:45  来源:州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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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文旅函〔2020〕13号

韦思亮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富宁县革命遗址形成的历史背景

1931年,广西百色起义时创建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的红军干部,进入富宁地区创建革命根据地。1934年,滇黔桂边区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在富宁召开,正式形成了以富宁为中心,辐射贵州、广西共28个县份在内的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这块根据地创建后,革命前辈们以富宁为中心,建立革命政权组织、组建武装队伍,长期坚持革命斗争活动,直至1949年富宁县城解放。

二、目前遗迹遗址基本情况

2007年,富宁县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中共登录51处,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0处,占登录总数的56.8%。目前,被州、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有10处,其中州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剥隘大码头、里达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指挥部旧址、归朝青年会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甘屯红军洞、龙所红军洞、谷留碉堡、多立第一次滇黔桂党代会会场遗址、谷留劳农会会址、多曼红军岗亭、富宁烈士陵园)。由于经费原因,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尚未树立文物标志碑和四至界碑。

2009年,富宁县文化局推荐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活动旧址(由7个文物点合并),申报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未通过。2011年继续将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活动旧址(由7个文物点合并)和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指挥部旧址推荐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通过专家组审核,但最终未获公布。2018年我局又将剥隘粤东会馆、粤西会馆、江西会馆、大码头等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合并以“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活动旧址”进行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但最终仍未获批,所以,目前富宁滇黔桂革命根据地遗迹遗址中无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的文物点。

2010年,在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中,富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普查登录76处革命遗址遗迹,省上认定44处(含州、县级10处文保单位)。富宁县委党史办多方筹集经费,将76个遗址点挂牌、立革命遗址标识碑。

三、革命遗迹遗址保存状况

富宁县革命遗迹遗址众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仅是一小部分,还有大部分未定级,未定级的革命遗迹遗址保存状况堪忧。由于这些革命遗迹遗址分布散、偏、远,安全巡查难度大,损毁现象严重,有时即便发现损毁,也无力维修。有些红军洞、惨案旧址、战斗遗址,处于远离村寨的高山上和田野里,没有上山栈道,周围环境杂乱,部分军事掩体由石块垒砌而成,易受雨水泥石流冲刷和牲畜破坏,总体保存现状不容乐观。

目前,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迹遗址中,富宁烈士陵园保存良好;剥隘大码头、里达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指挥部旧址、甘屯红军洞、谷留碉堡经过修缮,保存一般;其余5处保存较差,因年久失修、雨水冲刷,造成军事掩体石墙坍塌,羊肠便道无法通行,杂草丛生。因人为生产生活因素,周边环境杂乱,尚未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使用。

四、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文物政发〔2016〕13号)和《云南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云文〔2016〕143号)文件精神,我州将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指挥部旧址、谷留劳农会址、多立第一次滇黔桂党代会会场遗址项目上报省文物局,此外,富宁县还制定上报了《富宁县革命旧址维修保护三年行动修复计划项目》,针对存在险情的革命文物,视轻重缓急制定保护修复计划,纳入该计划的有20个项目,项目估算资金合计1338.48万元。其中修复的重点项目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富宁归朝青年会旧址和甘屯红军洞、龙所红军洞、谷留碉堡、多曼红军岗亭4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项目总评估资金为330万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于2019年3月发出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了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645个分县名单,我州的麻栗坡县、广南县、富宁县入选15个片区中的左右江片区,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于今年4月组织开展了左右江片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我们也将以此调研工作为契机、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保护主要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保障”的原则。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对富宁县革命遗迹遗址中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尽管州级财政十分困难,但近几年都在投入资金,按照文物损毁程度和项目修复轻重缓急进行了部分修缮、2016年至今共安排富宁县文物保护资金64万元,用于革命遗迹遗址项目维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革命遗址遗迹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但在革命遗址的保护和管理中也还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问题。譬如,烈士纪念建筑物由民政部门管理;遗址文物由文化部门管理;革命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研究由党史部门负责。对于一些重要场所,宣传部门也似乎在管。但是部门之间各行其是,没有很好地配合进行保护和管理。而乡(镇)、村级既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也没有资金对其进行保护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解决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解决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解决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感谢您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梅,30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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