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提案办理 > 正文

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2020-08-24 15:22  来源:文州市场监督局 州市监函〔2020〕19号  【字体:     打印

A

公开

州市监函〔2020〕19号

周高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山州“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简称)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进行,我局成立以来,坚持规范发展、加强服务、严格监管、保证安全的“三小”监管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全州共有食品小作坊1326户(排查普查建档小作坊714户,取得小作坊登记数612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20639户,食品摊贩备案单位276户;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批发经营单位66户;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81个,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6950户;文山州在册登记餐饮服务单位户数共有13971户,(其中:大型餐馆22户、中型餐馆239户、小型餐馆5494户、小吃店4553户、快餐店629户,饮品店3034户);学校持证食堂1963户、机关事业单位食堂108户、养老院食堂18户;登记备案小餐饮单位1537户,农村聚餐备案数505户。

二、办理情况

接办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办理工作,对全州“三小”食品监管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目前,全州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食品安全现状离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全州食品生产、销售市场主体多呈弱、小、散状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受经营主体生产规模、工艺条件等限制,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等工作推进缓慢,生猪定点屠宰尚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和消费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落后,运用新科技、新手段监管滞后,难以完成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结合提案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三小”食品监管。

(一)切实强化小作坊监管

1.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年初制定《2020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中,小作坊监管重点:抓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清理工作,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动态管理。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按照《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028-2018)的要求,推进小作坊生产条件提升行动,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

2.突出重点狠抓高风险小作坊食品。一是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严厉查处农贸市场现制现售白酒加工行为,严厉查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售卖散装无标识无证明白酒的行为,坚决打击白酒制假造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鲜粮制品小作坊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陈化粮、回收或受到污染的鲜粮制品再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照生产加工鲜粮制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食用油小作坊监督管理,认真排查辖区内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点、代加工点,以及集贸市场内无标签标识的瓶装桶装植物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行为。

(二)切实强化小餐饮监管

1.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春节和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季学期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过桥米线放心消费、餐饮环节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餐饮环节散装白酒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对小餐饮店的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加工销售野生动物情况,采购贮存、销售散装白酒等情况开展严格执法检查。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查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食品的经营行为。

2.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严查入网销售餐饮服务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及时获取有效证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信息主动公开、加工制作过程规范等要求;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审查其许可证;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法律义务和责任。今年5月组织全州美团、饿了么等从事网络餐饮食品代理业务的1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暨培训会议,参会人员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各网络餐饮食品代理商签订《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切实强化小摊贩监管

1.严查校园周边食品。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无无证照等违法经营户和制售“三无”食品的场所。结合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分布情况,以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缔非法流动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以校园及周边消费量大的乳制品、蜜饯果脯、糖果、饮料、冷冻饮品、膨化食品、“五毛”与“一元”等低价食品、方便食品、烧烤食品、油炸食品、儿童食品、面筋食品、果冻、糕点等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过期变质、质量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以落实食品销售规范为主,引导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自我承诺、履行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门面、收银处、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承诺内容、承诺人等信息,将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管理、日常检查内容,跟进督促落实。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销售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

2.强化农村食品整治力度。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加快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云南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增加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了抽检监测力度,运用科学手段靶向性筛查问题食品,评判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强化“三小”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在疫情期间的“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中,完成对文山市恒丰农贸市场、文山市南阳商贸有限公司、沃尔玛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的米、面、油、蔬菜、水果、畜禽肉、蛋、奶、水产品等25个细类存在问题的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229个检验项目开展现场抽检,样品经检验合格24批次,不合格1批次,信息公布5期。开展白酒小作坊快检200户218批次,合格率达100%,抽检项目为甲醇。抽检生产经营环节大米20批次,检验全部合格。2020年抽检计划为国抽498批次,风险监测78批次,评价性抽检145批次;省抽750批次,食用农产品2160批次,工作正有序开展中。州级抽样任务“三小”食品1217批次,食用农产品4229批次,经费由地方财政保证,将加强请示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开展。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网络餐饮食品外卖开展了线上下线核查,出动执法人员614人次,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1647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要求外卖平台和涉及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及时整改。检查小餐饮经营单位24454户次(其中检查学校周边小餐饮经营单位4094户次、特色农家乐44户次,其他社会餐饮经营单位20316户次),责令整改2265户次,提出整改意见371条,立案查处3件,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2753份,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检查食品经营户4082户次,开展宣传活动7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约115644份,取缔违法经营户1061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56份,收缴违法食品124.5公斤。检查白酒小作坊132户,批发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商店白酒经营企业960户,责令整改26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督促企业送检14批次,取缔无证经营的2家食品生产经营户。

(五)切实强化流动摊贩监管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一是以校园、商场、车站和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场所周边的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充分利用错时执法、定点值守等多种举措,及时劝离、疏导、处罚违法经营者,特别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严格取缔校园周边的流动商贩违法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零容忍。二是大力整治城市主干道全线流动商贩违规经营行为,对人员密集路段进行重点整治,重拳打击各类流动商贩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实现“道路整洁无流动商贩、商归其场无占道经营、街归其貌无脏乱差”的综合目标。三是针对城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突出问题,通过提前摸排,掌握流动摊贩出现频率较高的时段、路段及人员的相关情况,集中执法力量对流动商贩集中地段开展清整、疏导,保障执法任务顺利完成。四是严格遵循《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20〕73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流动商贩疏导途径,对现已形成的摊群点,按实际情况需要设立综合市场、早夜市的,在不影响交通、市容、附近居民生活的前提下,采取就近原则设立小微市场、早夜市。加强部门协作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商贩的经营行为。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小微市场、早市、夜市可引入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作。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深入校园、农村、集市、广场、商业街、体育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LED屏等媒介及其他宣传手段,丰富合格食品和“山寨食品”的辨别方法和技巧、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预警公告等群众喜闻乐见宣传内容,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采用张贴告知书、告诫书、承诺书等宣传手段,提升三小食品经营业主责任意识,诚信经营意识,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认真履职,积极调动各界力量,集中社会资源,探索设立社区“三小”食品生产经营协会,分片区划区域将“三小”食品纳入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达到社区食品业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作用,以市场化手段解决市场存在的问题,推动经营业主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婵 2153816)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