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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教体函〔2020〕27号
王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学校社工’队伍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现有教师队伍中培养“学校社工”的建议
州教育体育局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2020年起,要求全州乡镇以上中、小学校安排1—2名热心于“学校社工”工作的教师参加全国统一举办的社工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教师所在学校给以工作上的支持,为教师参与社工培训及考试提供时间保障,在上课时间上做好调剂和安排,为报名培训和考试的教师提供便利。若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不在节假日,参加考试的教师被占用的时间学校不计入绩效考核登记。州民政局负责为参加考试的教师统一提供社工考前培训,解决专家及讲师授课费、食宿费、场地租赁等费用,尽力提高通过率。
二、关于教育、民政合力培养学校社工类社会组织,合力支持学校做好“学校社工”培养工作的建议
待学校社工队伍建立起来以后,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将通过整体评估,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利用文山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项目为依托,为学校社工提供实务提升的平台,逐步按需培养学校社工类社会组织,为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对文山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朝阳,0876—219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