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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2020-07-17 11:35  来源:州文化和旅游局,文文旅函〔2020〕8号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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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文旅函〔2020〕8号

吕国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贫攻坚中加强文化扶贫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谋划,纳入全州“三农”发展大规划、石漠化文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规划、沿边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等全州性发展大规划,整合兴边富民、整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边疆文化长廊、农村地区“小广场大喇叭”工程、“自治州工程”、基层党建等项目资金,采取保障文化建设、提高文化设施覆盖面、丰富文化内容等措施,全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州、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以文化助民、文化育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为主要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保障贫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贫困群众文化素质、参与度和幸福感,助力贫困群众经济精神双脱贫。

国家及省也相继出台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以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16〕84号),及《文山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2017年1月,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7〕19号);2017年8月,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民族宗教委员会、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文化广电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文山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文广体联发〔2017〕15号);2017年9月,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文政办发〔2017〕234号)《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州的实施意见》(文发〔2012〕4号)。以上文件出台实施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地方戏、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参观文化遗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等领域服务,提供了指导标准和相关依据,努力完善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重点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和扶贫开发,统筹建设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套建设一些群众急需的文化活动阵地。全州10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综合文化站,963个行政村已全部建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全州有博物馆(革命纪念馆)3个,国家二级文化馆1个,三级文化馆4个;有国家一级图书馆1个,二级图书馆2个,三级图书馆4个;有国家一级文化站7个、二级16个、三级21个,极大的改善了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

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完善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服务标准和制度,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共享,提升乡村公共文化和旅游场馆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一体化,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县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建立总馆下基层服务制度,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基层群众开展总分馆服务、流动文化服务,初步形成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为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体系。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构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平台。新建了文山市、砚山县、麻栗坡县民族文化中心等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投资概算9亿多元的文山民族大剧院已动工兴建,州文化馆、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艺术中心、西畴县民族文化中心已规划实施。440个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和边境县全覆盖项目正在全面推进。

(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新期待,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实施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在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基础上,在“示范工程”每个乡(镇)建设一个行政村(社区)、“覆盖工程”在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我省“贫困县”范围内民族自治州所辖少数民族人口比超过50%的县纳入实施范围,共涉及我州5县(市)469个。第一批涉及文山市16个点;第二批涉及5县(市)453个。按照“八个一”标准建设,具体包括:一个文化活动广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一个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1套音响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健身器材、一个牌匾标识。资金补助,中央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中央宣传部对每个行政村(社区)补助8万元,文化和旅游部协调安排文化器材的配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协调安排广播器材的配置,国家体育总局协调安排体育设施器材的配置。省委宣传部协调省财政对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套补助9万元,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各配套补助2万元设施器材的配置和下达。

三、扎实开展文化宣传活动,提升脱贫攻坚精气神

(一)利用文化阵地提升群众文化生活质量。全州乡镇、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建起了集妇女之家、青年之家、民兵之家、科普之家、党员之家及文体服务中心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室)。同时以传统节庆为基础,大力开展节庆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推进本地区群众文艺繁荣发展,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二)扎实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组织各级文化艺术单位送演出、送戏曲、送书刊到村镇、社区、厂矿、军营等,把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特困地区,真正使广大基层群众得到文化实惠。元旦春节期间,

纷纷开展文化“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活动,“我们的中国

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基层群众送知识、送服务、送欢乐,把“三下乡”活动落到实处。全州共有城乡业余文艺队近3000支,每年为群众义务演出2万余场。农村放映实现“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公益目标。州级财政从2011年每年按照全州农业人口人均0.3元的标准预算文化惠民经费,年均95万元,各县(市)也按照不低于人均0.3元的标准将文化惠民经费纳入预算。

四、发挥文化扶贫主导和引领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络员定期联系、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领导机制,确保文化旅游扶贫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乡、村逐级编制文化和旅游脱贫攻坚台账,对贫困县文化和旅游建设基础数据摸清底数,按季度汇总更新。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文化扶贫各项举措精准落实。准确把握村民文化需求,全面补齐文化短板,利用“模范带头人”的影响力积极宣传,激发群众内在活力,逐步提升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充分调动了贫困地区群众的文化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采取措施抓好农村义务教育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相关部署,采取以下有效措施抓好抓实农村义务教育。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抓实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延伸到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及自然村,由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形成推动农村义务教育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局面,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组织有力。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法律保护体系。制定和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地方性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及法律追究责任制,对阻碍、破坏、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必须严惩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进行立案,运用法律加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

三是强化农村义务教育社会资本融入机制。强化当地农村义务教育与金融、企业、农村合作社、民营企业及个体经营等社会资本融入机制,建立州内企业与学校挂联、与村挂钩、与户挂帮,每年预算资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有足够的保障经费,决不让一个农村孩子因贫困而失学。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刚,30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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