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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2020-07-28 15:02  来源: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州市监函〔2020〕14号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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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州市监函〔2020〕14号

何跃峰、李金钟、李若玮、肖国新、陈双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富宁八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需要收集该产品各类数据资料,涉及多个相关部门。所以要申报“富宁八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首先需要地方政府成立“富宁八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界定保护范围、开展申报各项工作。

二、具备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体系是申报必要条件之一,“富宁八角”现仍没有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所以这一工作需要加快进行;

三、申报资料初步完成后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请示,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同意推荐建议后方可进入国家审核阶段。

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初审推荐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终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协调、帮助富宁八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

欢迎你们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陈琳、刘凌,联系电话:218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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