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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30 17:28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A

公 开

文住建函〔2023〕231号

刘成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针对规范物业、业主委员会的实用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96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住宅小区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住宅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物业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物业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一直以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着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品质和服务水平,已实现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行业党委组建两覆盖。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开展信用评价、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公开、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美好家园创建等工作,引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截至目前,全州共有住宅小区883个,其中: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774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小区109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388个,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管小区352个,无物业、无人防技防的小区143个。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好落实,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党建联建工作,加大打造红色物业工作力度,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和县(市)政府,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审计制定和资金监管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培训。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逐条落实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规范经营,促进物业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四是逐步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文山州实际,加快制定文山州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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