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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号建议的答复

2023-08-22 09:07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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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民函〔2023〕39号

骆瑞才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兴街镇东升村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的建议》(第203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是结合我州工作实际,民政领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社区)一级便民服务站(中心)建设,中央、省级和州级均没有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信息化工作站、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阵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二是州财政局按照《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将2023年度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纳入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办理的通知》(〔2023〕—86)要求,印发了《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专项经费的通知》(文财行〔2023〕46号)文件,于2023年5月4日将文山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建议专项经费下达至各县(市)财政局。所以,针对骆瑞才代表提出的恳请帮助解决东升村人大代表联络室提升改造建设资金3万元的建议,已纳入文山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代表建议专项经费安排帮助给予解决。三是截至目前,资金及时足额划拨,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基本完工,已采购华为触屏一体机。根据《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人发〔2023〕14号)要求,州民政局下一步将持续督促跟进,实时掌握工作站建设推进情况,确保工作站的提升改造能够圆满完成。

感谢你们对民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民政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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