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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农函〔2023〕100号
王海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平远镇石榴红基地建设经费的建议》(第197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经费落实情况
根据《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将2023年度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纳入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办理的通知》(〔2023〕一86),将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平远镇石榴红基地建设经费的建议》纳入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办理,补助经费20万元。
二、办理情况
接到《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平远镇石榴红基地建设经费的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了责任与分工,分管领导召集承办科室进行了专题研究。为确保《建议》项目顺利实施,2023年5月5日,我局承办科室到砚山县平远镇实地了解石榴红基地建设情况,并与平远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要求制定石榴红基地建设方案报州农业农村局审定。2023年6月29日平远镇人民政府送报了《关于帮助协调解决平远镇“石榴红”基地建设经费的建议》项目建设方案,我局对方案审定后督促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内容及时组织实施。
三、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督促好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完成好项目建设验收与总结工作。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