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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文旅函〔2022〕18号
郭洪方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建设腊科弦子舞非遗文化传习馆的建议》(第120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腊科村是一个民族聚居的彝族村寨,其村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至今保存着完整传统的彝族民居特色,保护区内涉及众多的非遗保护项目,如彝族服饰、彝族刺绣技艺、彝族弦子舞、弦子制作技艺和腊科火腿制作技艺等。经申报,《腊科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于2020年2月被文山州人民政府列入第五批州级非遗项目保护名录。
近年来,州、县级相关部门领导经常深入马关县大栗树乡腊科村开展非遗传习馆的选址调研,同时拟将腊科村中心建于民国时期土墙黑瓦结构的四合院改造为腊科弦子舞非遗文化传习馆。但由于州、县财政困难,我州除国家、省补助文山州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人传承补助资金以外,州级从2011年开始给予州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部分县(市)视财政情况给予县(市)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开展传承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州级以下项目名录无专项保护资金。基于《腊科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属州级项目,还未进行整体性保护规划,无专项资金建设腊科弦子舞非遗文化传习馆。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建设腊科弦子舞非遗文化传习馆的建议”,协办单位州财政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要求和《文山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22〕164号)‘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腊科弦子舞非遗文化传习馆属于马关县承担的项目,应由马关县人民政府负责。”“由于州、县财政困难,各项刚性支出压力较大,除保‘三保’外,已无多余资金支持其他项目。建议请县级财政、文旅部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按程序积极争取2023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
下步工作中,我州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同时逐级申报,力争将《腊科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争取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资金建设,确保腊科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传统文化得到整体性的保护和提升打造,为下一步旅游项目开发奠定基础。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