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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2022-09-23 15:10  来源: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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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退役函〔2022〕17号

张廷伟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南疆烈士陵园申报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项目的建议》(第70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升级基本要求

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预算保障,在级别上主要分为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级。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将南疆烈士陵园申报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项目”,申报流程规定需从县级、州级、省级逐级申报为国家级,下一级的申报评审通过后方可申报上一级。申报要求规定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一是为纪念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主要革命根据地斗争中牺牲的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二是为纪念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三是位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规模较大的烈士纪念设施;四是为纪念为中国革命斗争牺牲的知名国际友人而修建的纪念设施;五是规模较大、基础设施完备、规划建设特色明显,具有全国性知名度或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其他烈士纪念设施。西畴南疆烈士陵园符合申报规定。

二、前期工作情况

2019年、2020年,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西畴县上报《关于将南疆烈士陵园申报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请示》,分别报送至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事务部。经反馈,目前,退役军人部和云南省退役军人厅正在重塑烈士纪念设施升级评估管理机制体制,需要等待统一部署后申报。此后,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直关注申报事宜,为做好申报省级、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前期工作,2021年8月,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文请示至州人民政府,批准将西畴南疆烈士陵园提升为州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2022年2月,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请示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申报事宜,答复2022年有计划批准公布一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重点保护单位,但重点从省级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中产生。2022年4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告知省级正在拟制烈士纪念设施升级的相关管理办法或细则,待出台后再行请示至省级统筹考虑并实地进行评审。2022年6月,云南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的通知及评分标准下发,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下发各县(市),并牵头组织准备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材料。6月22日,西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将申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相关文件及材料(初稿)报送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目前正在审核。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发挥好职能职责,上下协调、左右对接,做好指导和审核工作,牵头西畴县按照申报要求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逐级将南疆烈士陵园申报为全省、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工作中落实建议办理不足之处,还望多予理解和谅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好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建言献策,助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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