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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29 16:32  来源: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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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人社函〔2022〕63号  

罗静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回应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有关政策的期盼诉求的建议》(第13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减免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升降费减负惠民政策的知晓度,确保社会保险降费新政落实落地,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缓解企业运营成本压力,提振企业信心。  

一、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情况

(一)实施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  

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率从20%下调为19%,2019年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从19%下调到16%,个人缴纳部分一直维持8%不变。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共为全州5827户参保单位减征养老保险费5803万元。  

2015年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为2%,2016年下调为1.5%,2017年下调为1%,失业保险费率实现了从3%到1%“三连降”,1%的费率政策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政策期满后继续执行1%费率核定至2023年4月30日。通过实施降费率政策,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共为全州11261户参保单位减征失业保险费5019万元。  

(二)实施社会保险降费减征免征政策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做好2020年2月已缴保费清退工作的通知》(云社险函〔2020〕1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人社发〔2020〕13号)等相关文件,对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从2020年2月起免征企业单位缴费部分至2020年12月;对参保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2020年6月。政策执行期内,全州共为3833户企业57729人减免养老保险费36361.13万元;为4348户企业83342人减免工伤保险费2490.06万元;为2491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失业保险费1958.49万元,为40户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费164.01万元,为50户社会组织非企业减半征收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费5.38万元。  

(三)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足额缴费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自2015年启动稳岗返还政策以来,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广,目前享受返还的参保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2020年返还比例为上年度单位及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2021年为60%,2022年为90%,享受补贴的参保单位户数从2015年的253户增加至2021年的1059户,增长了318.58%。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全州共给予1059户954万元的稳岗返还,惠及参保职工52994人。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继续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至最高90%,返还力度进一步加大。  

二、下步工作打算

国家制定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涉及面广,需要考虑基金安全、收支平衡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均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全省统收统支,政策制定及系统经办也是全省统一制定,州级没有制定相关政策的权限。2022年,我们将继续执行好国家、省级制定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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