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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民函〔2022〕48号
李万忠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西畴县8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第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对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农村公墓建设营运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6〕78号)规定,每建一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40万元。目前,全州已建成的96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省、州补助资金已按州级制定的补助标准全部补助到位,包括西畴县的9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截止2021年已划拨西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共计495万元,已超过了州级制定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标准,但县级财政实际划拨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不足300万元,且2022年又将州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西畴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30万元。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主要由村级群众自筹建设,上级没有专项补助资金,只有在省级、州本级福彩公益金资金安排上积极争取该项补助资金。
下步,我局将继续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督促西畴县民政局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切实将下达资金划拨到位,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将争取到的资金逐步分配到各县(市)进行安排补助。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你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文山州民政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