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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商函〔2022〕38号
邓永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那伦街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81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新建农贸市场
今年,为推进全州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我州出台了《文山州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目前,州商务局正全力推进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将结合文山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将那伦农贸市场列为重点项目,指导广南县工信商务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协同相关部门推进该市场建设。
二、修缮街道两旁排水沟及路灯
建议中提及给予修缮街道两旁排水沟的问题。2022年,州人民政府印发《文山州城乡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文山州推进美丽集镇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3年)》,州住房城乡建设2021年印发《文山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前,全州集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都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自筹资金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建议中提及路灯的问题。文山州自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以来,上级对村庄公共照明及亮化工程方面一直没有相应政策和资金配套支持,仅于2016年、2017年对部分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公厕建设、污水治理和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了一定的补助资金,且于2017年底也暂停了此方面的支持。目前,全州公共照明及亮化项目,主要是县(市)自筹资金解决,但鉴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全州公共照明及亮化项目实施情况难以平衡,要实现全覆盖,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下一步,州住建局将积极向上争取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支持,优先向乡镇基础设施倾斜,继续督促指导广南县加快推进“两污”设施项目建设。
三、项目扶持资金
2022年,州财政局已切块下达全州财政衔接资金15.30亿元(其中:广南县4.95亿元),资金主要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等建设。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规定,建议广南县莲城镇将那伦街道两旁排水沟及路灯修缮项目,按程序申报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后解决。
文山州商务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