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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28 09:25  来源: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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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乡振函〔2022〕10号   

李华高、李政毅、郑伟代表:   

你们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富宁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90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帮助解决富宁县里达镇中坝村委会7个小组进村道路硬化资金504万元建议   

一是富宁县交通部门已将30户以上未硬化进村道路的村小组纳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分批、分年度逐年实施,州乡村振兴局将积极与交通部门对接沟通,争取将里达镇中坝村委会7个小组靠前实施。二是里达镇中坝村委会规划纳入富宁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州乡村振兴局将跟踪督促指导项目规划实施,确保项目落地建成。   

二、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建议   

为全面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增强土地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文山之干”用地保障专班,主动服务城乡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对于农村道路用地8米以下的村庄互通道路,属农用地,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按原地类管理;其他项目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的在县(市)级按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于符合土地征收的,依法上报有批准权限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对于符合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办理用地的审批手续;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保护政策,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应采取避让措施。我们将积极主动服务,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保障服务。   

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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