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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乡振函〔2022〕15号
杨丽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州级层面向上争取把“砚山县列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的建议》(第55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务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同时鼓励各省自主选择部分县作为地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扶持。在国家层面上,将选择160个脱贫县作为重点帮扶县,其中,我省有27个县的指标。省委、省政府在研判选择进入国家重点帮扶县的同时,确定了30个县作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目前,我州马关县和广南县被确定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畴县、麻栗坡县、丘北县和富宁县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由于省委、省政府已发文公布我省进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具体名单,您提出的把砚山县列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建议难以实现。但鉴于我州脱贫人口体量较大,脱贫基础还比较薄弱的实际,我们正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对文山的支持力度,尽量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文山州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