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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04 09:46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字体:     打印

A  

公开  

文民函〔2022〕53号  

向文等8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243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近年来,文山州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持,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为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惠老阳光工程项目。截至2021年底,文山州共建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174个(含在建),2022年在全州8县(市)投入947万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14个,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针对建议具体答复

(一)全面放开全州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取得实效,全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云政办规〔2018〕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文政办规〔2018〕2号)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县(市)落实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8县(市)均已出台符合本县(市)实际的实施方案。二是放宽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根据《文山州民政局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文民发〔2019〕30号)精神,对2019年1月1日以来新运营的养老机构不再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采取法人登记备案制;对于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于有意向投资养老服务行业的外商,秉承一视同仁的原则,不违规设置前置条件并给予同等的建设运营补贴和政策支持。三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探索“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管理办法,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富宁县共15个已运营养老机构已实现了公建民营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公办设施资源绩效和服务品质。

(二)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认真落实相关资助补助。一是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要求,加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从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怀等方面提升中心和站点服务能力,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二是联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县(市)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已建成的小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由当地政府负责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配置,所有权、使用权属于政府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目前全州122个新建住宅小区已全部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85个老旧小区已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9个,其余未配套小区正在加紧整改。三是严格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资助政策。根据《云南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评定结果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标准,评定为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按照每年2万元予以资助;2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年2.5万元予以资助;3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年3万元予以资助;4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年3.5万元予以资助;5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年4万元予以资助。

(三)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整合资源,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在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优先构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鼓励社区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社会保障等设施的功能衔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二是鼓励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将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分时段使用,提高服务效率。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服务组织和服务型企业,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鼓励在新建住宅、居住(小)区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社区普入式养老公寓。近年来,通过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增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全州共向上级部门争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37亿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118个城乡社区870个村委会修建日间照料中心174家,老年活动场所632家,社区日间照料覆盖率达81.6%。

(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大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加大投入,提高服务供给质量。通过大力争取上级资金,通过新建、改建、与社会力量合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等方式,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文山州辖101个乡镇,3个街道,现建有并运营具备综合功能养老机构的乡镇数为61个,占辖区乡镇总数的60.4%。二是加强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建设。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机制改革,延伸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向居家的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延伸服务,使其成为政府搭台、企业运营、居民受益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具备业务指导、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乡镇养老机构、提高运营的效率。

(五)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加强。近年来,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通过出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省级加大项目资金补助力度、纳入督办事项以及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等措施,较好完成了“惠老阳光工程”项目建设。2021年,全州惠老阳光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125.8万元,建成县级失能照护机构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养老机构提质改造2个,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394户,建成“老年幸福食堂”2家,实施边境敬老院建设1个。全州养老床位增至10324张,其中护理床位3398张,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100%集中供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增至21.2张。2022年认真按照省厅养老服务处的项目上报要求,通过各县(市)严格筛查上报并经省民政厅审查通过,2022年我州共实施惠老阳光工程建设项目31个,其中: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利用闲置改造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个、新建(改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4个、边境小康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个、改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个、实施老年幸福食堂项目3个、实施困难家庭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400户。共获省级补助资金3024.79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选址各项工作,已下达县(市)补助资金1950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争取国家专项债券支持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州养老机构部分建设年代久远,功能设施、生活起居、厨房功能不完善,与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有差距,特别是大多数农村敬老院还急需进行“功能设施配套化、生活起居适老化、明厨亮灶标准化”等方面进行改造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经初步测算需要加装电梯37部,配备护理型床840张,进行明厨亮灶改造49个,进行设施设备维修44个,共需改造建设资金3300万元。下步,我们将积极申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债券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支持力度,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提升改造,确保全面达标。

(二)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对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当前,我州现已投入运营养老机构61家,共有床位5012张,但入住老人数只有1376人,入住率仅达27%,床位空置率较高。以2021年改造建设好的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为契机,对入住率特别低的养老机构进行整合使用,即以县市为单位,对有意愿入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全部入住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对供养人数不足10人的按就近整合的原则,整合供养到入住相对较高的养老机构,空闲的养老机构将向社会使用。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养老机构和服务团队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培育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并持续发展,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

 

 

文山州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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