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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10 08:53  来源: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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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农函〔2022〕69号   

曲鹃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业发展政策的建议》(第63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业产出的角度给予扶持,对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一定的梯度给予资金奖励的建议   

为引导和鼓励我州含食品加工制造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做强做大,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与州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文山州兑现新增纳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考评办法》(文工信〔2021〕13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以上,首次新增纳入规模以上并在统计名录库内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   

二、关于对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绿色食品牌企业进行奖励,从销售收入、科技投入、品牌营销等角度考核企业,对销售亿元以上、具有自主和地域特色、具有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品牌进行资金奖励的建议   

一是名品名企奖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引导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食品工业市场新主体,出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我州也结合文山实际,制定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60号)。通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网络公示、政府审定,对选出省级“10大名品”“1 0强企业” 和 “20佳创新企业” 和州级 “10大名品”“10强企业” 和 “10佳创新企业”,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其中:省级“10大名品”第一、第二名、第三名和第四至十名企业,将分别获得200万元、160万元、13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资金;“10强企业”将获得200万元,“20佳创新企业”将获得100万元。州级 “10大名品”“1 0强企业” 和“10佳创新企业”奖金为5万元。2021年,西畴县文山浩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奇异之园”牌猕猴桃获州级“10名品”称号,奖励5万元。

二是“三品一标”认证奖补。为推进我州“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识)的认证和使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我州出台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89号),对于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并使用,每个证书给予3万元的奖励。2021年,西畴县文山浩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4个,奖补资金12万元。

三、下步工作   

一是州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等,加大《文山州兑现新增纳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考评办法》《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文山州“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方案》的宣传力度,组织企业进行申报,享受各项政策;二是加强奖补资金兑现,州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各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将各项奖补资金及时兑现给企业,确保企业生产正常化。三是积极协调州投资促进局,加大西畴县食品加工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壮大本土食品加工企业,进一步享受各项政策红利。

感谢你们对绿色食品工作的关心支持,请一如即往关注、关心支持绿色食品工作的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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