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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29 09:43  来源:文山州投资促进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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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投促函〔2022〕21号  

杨朝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文山市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议》(第224号)交由我局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面  

(一)关于“每年给予马塘工业园区1仟万元,促进软环境建设”事项。鉴于我州经济基础薄弱,州级财政极为困难,各项刚性支出压力较大,落实“三保”任务十分艰巨,州级财政已无财力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马塘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建议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解决马塘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问题,州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二)关于“打破受县级财力与欠款制约,以州级融资平台担保,专项保障园区融资资金”事项。根据《文山州国资委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文山州州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的通知》(文国资发〔2021〕3号)规定,担保等重大事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文山州州属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按照《文山州州属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州属企业严禁为无产权关系企业、自然人、法人单位提供担保,州属企业之间未经审核或备案,不得相互担保”。州和县(市)财政部门将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州、县(市)国企合作经营,建立合作关系,提高融资能力。  

(三)关于“安排高新区总体规划编制等5个急需启动的项目前期费用,共计880万元”,建议高度重视高新区建设工作,认真研究资金筹措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新区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4月,州下达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经费76.07万元,其中:编制产业、战略规划与汇报报告29.57万元;编制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9.7万元;编制文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36.8万元。目前,针对创建国家级开发区经费缺口1052.8万元问题,州政府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州、县(市)共同承担原则,分类分级承担。其中: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所需规划及报告编制费用302.25万元,以州级为主、县(市)为辅,州级承担70%、县(市)承担30%;高新区展示中心改造提升项目550万元,由州级财政定额补助文山市政府100万元,其余资金由文山市政府自行解决;高新区申报创建氛围营造经费预算200万元(最后以招投标价为准)按属地原则承担,由文山市、砚山县各承担50%氛围营造经费,并分别牵头组织好辖区内的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四)关于“解决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企业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中心、交通综合服务站、综合供水工程4个项目土地招拍挂所需要资金2000万元”建议。鉴于州级财政较为困难,各项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建议文山市通过积极向上争取、统筹地方财力、整合资源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州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做好资金争取工作。  

二、“用地难”方面  

(一)关于“从州级建立产业园区用地指标与报批机制,保障产业园区用地指标与报批的量、快速通道”问题: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方面,国家和省实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每年下达各地年度计划指标的安排与上年度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置情况挂钩。州级层面将加大对县市的督促和指导,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和处置闲置土地,获得更多年度新增计划指标,以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已建议文山市在项目选址中,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有关要求和土地利用标准,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关于“给予争取协调部分基本农田转换为一般用地,为产业园区用地有事创造条件”问题:按照国家和省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要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指导文山市对项目用地围边原基本农田是否属于国家下发的长期稳定利用图斑、是否属于可调出范围等情况进行核实,视情况、政策和文山市“三区三线”总体考虑进行合规处理,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用地创造条件。  

非常感谢您对文山市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州级层面开展园区建设,打造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平台工作方面,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企业家、投资者的期望仍存在差距,工作落实和建议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望您多予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文山州园区建设工作,继续为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园区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文山州投资促进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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