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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交函〔2021〕83号
罗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麻栗坡县老山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航空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麻栗坡县原规划设置一个A3级通用机场,相关定义如下:A类通用机场是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即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的通用机场。其下又细分为A1、A2和A3。A1级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30座(不含)以下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A2级通用机场: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5~9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A类通用机场;A3级通用机场:除A1、A2级外的A类通用机场(乘客座位一般在5座以下)。A3级通用机场服务功能较弱。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一条:充分发挥市场和资源的导向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通用机场。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通用机场,投资主体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按照程序申报调整通用机场建设类别)的相关精神,通用机场建设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进行投资建设,国家不给予补助,如果麻栗坡县能够寻求到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机场等级可以调整,不受原来规划的约束。
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申报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管理部门众多。根据当前民航建设相关规定,通用机场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即省级发改部门即可审批立项,行业意见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云南省项目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负责提供行业审查意见),但空域使用审批仍由空军逐级进行并报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审查备案。虽然通用机场项目审批程序已有所简化,仍然需要由项目所在地(即麻栗坡县)牵头开展很多汇报衔接协调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建议,基于麻栗坡县地貌条件考虑,麻栗坡县和西畴县共用文山兴街机场更为合理经济。
在下步工作中,州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部门将积极配合支持麻栗坡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汇报衔接,努力协调省、州相关部门落实推进各项工作。
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民航科祝凯,1357763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