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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农函〔2021〕30号
孟崇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续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始终坚持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粮食安全、菜篮子工程、产业融合、带贫减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3年,制定出台《文山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2016年,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山州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考核办法》,对被评定为农民合作社州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合作社发展产业。2018年,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明确要落实和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构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金融信贷政策、农业保险政策、市场营销政策、人才培育政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多元化发展、规范化建设、规模化经营、组织化生产。2020年,州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截止2020年底,全州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466家。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年。我局继续抓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2021年已获得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30万元,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下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文山州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文山州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考核办法》等支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激发农民合作社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联农助农的带动性,助推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委农办秘书科周海生,305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