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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教体函〔2021〕32号
陶秀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基层教师减负的建议》(第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2020年11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20〕1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促进我州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2020年11月—12月,州教育体育局在广泛征求8县(市)教育体育局和州直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多轮修改完善,于2021年5月12日在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
《实施方案》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二是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三是统筹规范精简有关报表填写工作;四是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五是明确教育部门职责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动态监管等。
《实施方案》预计近期将印发执行,我们相信一定会切实减轻我州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教师工作科 蓝煜,1388769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