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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16 09:31  来源: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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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卫健函〔2021〕90号

李世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砚山县社会福利体系项目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32号建议的主要过程

州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32号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了提案建议办理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责任领导和办理科室,深入调研,掌握情况,积极主动办理。3月17日,州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州老龄办主任何锦文同志带领州老龄办、州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到砚山县中医医院和社会福利院调研,在县中医医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中医院工作情况,实地到砚山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点查看项目施工建设情况,了解项目推进迟缓原因,并与砚山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中医医院负责人共同探讨解决办法。4月22日,何锦文主任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州民政局,与州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社会福利科负责人共同商议该建议办理事宜。

二、办理32号建议中发现的问题

(一)砚山县社会福利院项目未完全竣工验收。砚山县老年公寓综合楼项目依据文发改社会〔2017〕734号立项批复建设,涉及用地4.52亩,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设置200个床位,项目概算投资2000万元。2018年被列入省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共下达资金2612万元,地方政府对上级下达资金未完全支付施工单位,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致使工程迟迟不能完工。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尽快将资金付到位,确保项目尽快复工建设。例如:老年公寓综合楼总投资26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490万元。目前主体已经建成,但是拖欠施工方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县财政困难资金未拨付到位。整个社会福利机构项目包括水电、管网、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总体还缺口资金2933万元,造成项目推进困难不能竣工验收。砚山县中医医院无法投入启动资金,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也迟迟不能进行。

(二)光荣院项目划归退役军人事务局。砚山县社会福利体系包括以下项目:砚山县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综合楼,2019年机构改革后,优抚工作从民政局中剥离出去,单独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项目中的光荣院项目,现在应该属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资产,项目竣工后光荣院项目能否整体移交中医医院使用还有待商榷。

三、砚山县人民政府主动配合,提出解决措施

就32号建议办理工作,砚山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研究解决措施。2021年4月12日州卫生健康委收到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3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砚政函〔2021〕22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砚山县社会福利体系项目(砚山县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综合楼5个项目),县人民政府正在大力推进项目后续工程建设。预计今年6月,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3个项目的消防、道路、水泵房、管网、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动工建设。老年公寓综合楼主体装修工程争取尽快动工;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儿童福利院、老年公寓综合楼5个项目的医养结合改造工程有序推进,电力设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预计今年6月底完工;内部装修工程完成图审,预计今年5月底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将持续跟进该项目实施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向州人大汇报,争取项目早日投入运营

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将持续关注砚山县社会福利体系项目的建设情况,跟踪问效项目动工进度,并加强向州人大汇报。按照砚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运营改革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9〕42号)全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李世园代表,非常感谢你对我州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给我们提出高质量的可操作性意见,州卫生健康委将以认真办理您的建议作为切实推动我州“医养结合”问题的重要举措,站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治高度,把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康养服务、让老年人有尊严地养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地推进我州老年健康服务和健康产业工作向前发展。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老龄办宣传调研科侬媛,1568766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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