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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16 09:28  来源: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A

公开

文农函〔2021〕21号

农钰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一是组建农田建设管理机构,按照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五统一的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了全州农田建设系列管理办法,规范了规划设计、资金使用和质量管理等工作。二是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和评估工作,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后续管护利用情况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到目前,全州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面积127.92万亩。三是开展2019年至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十四五”期间全州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40万亩,提升改造40万亩。四是积极争取涉农整合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砚山、西畴、广南、富宁等县开工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导各县(市)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富宁、砚山、丘北3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入国家项目库,涉及建设高标准农田7.61万亩,债券资金2.33亿元。五是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2020年完成8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选址和取样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成耕地质量监测点100个,达到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每10万亩有1个耕地监测点的考核要求,为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奠定了基础。针对你们提出的三个具体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万亩的问题。目前州农业农村局正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编制工作,全州初步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70万亩,其中“十四五”期间新建140万亩的目标。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州耕地面积966.22万亩,其中富宁县80.45万亩,占全州的8.3%。按照上图入库整改成果,富宁县“十二五”以来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5.76万亩,占耕地面积19.58%,低于全省26.2%的水平,约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州局将加强向省厅有汇报,争取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向富宁倾斜,并在州级规划中将“十四五”期间富宁县新建指标增加到10万亩。

(二)关于针对“十二五”以来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补短板,通过改造使20万亩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问题。根据审计发现问题高标准农田整改最新成果,富宁县上图入库的35个项目15.76万亩全部符合标准,难以纳入全州40万亩改造提升的规划范围,我局将在积极争取在新建指标中给予富宁倾斜,在州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中增加富宁县“十四五”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并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好且成效显著地区,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的激励机制,努力完成好省州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争取得到更多的激励支持。

(三)关于将富宁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州“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设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一二三“行动的具体要求,州农业农村局在《文山州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中,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了规划,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明确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管理等工作内容。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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