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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开办函〔2021〕9号
杨万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丘北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建议》(第1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文件,明确国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将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认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同时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通过积极努力,目前,我州已有6个县分别进入国家或省级的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盘子,其中:进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个(马关县和广南县),进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个(西畴县、麻栗坡县、丘北县和富宁县),丘北县已纳入到云南省确定的24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政策规划工作组周云雄,0876-219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