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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开办函〔2021〕8号
郑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广南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建议》(第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明确国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将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认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同时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州扶贫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向省扶贫办作了专题汇报,目前,我州已有6个县分别进入国家或省级的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盘子,其中:进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个(马关县和广南县),进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个(西畴县、麻栗坡县、丘北县和富宁县),广南县已纳入到云南省27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
感谢郑锦代表在百忙之中对文山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对答复若有不满意之处,欢迎来电来信问询,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及时给予回复。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政策规划工作组周云雄,0876-219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