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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02 11:00  来源: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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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工信函〔2021〕3号

杨忠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州级对西畴县打火机产业园建设给予资金、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01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打火机产业园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13日启动建设,占地1100亩,概算总投资20.5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530亩,概算投资12亿元,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二期占地580亩,概算投资8.5亿元,主要建设打火机交易市场、展示中心、打火机研发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截至2021年5月,一期项目27栋标准厂房基础施工基本完成,基础承台地梁浇筑完成,正开展厂房地坪余土清除、碎石铺垫、厂房钢柱安装等工作,11栋住宿楼启动建设5栋,办公楼已启动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5630万元。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打火机产业园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州“三个三十”重点建设项目,2020年12月开工仪式上,原州委书记童志云亲临启动开工;2021年3月19日,州委书记陈明到西畴县调研,在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调研时提出3项工作要求,涉及打火机产业园主要有2项,一是打火机产业园规划建设周期太长,要缩短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产;二是打火机等产品在州内有价格优势,要注重质量,加大推广力度。调研结束后,州委督查室形成《州委主要领导调研指示分解》(文督字〔2021〕7号),交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抓好落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由挂钩联系西畴县的杨绍明副局长牵头,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等相关工作,并于4月7日形成《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州委主要领导到西畴县调研指示事项先期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2021〕—153)报告州委督查室,提出3点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跟踪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打火机产业园建设进度,及时掌握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二是督促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加大对打火机产业园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力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实施部门联合推进,同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工程按计划安全施工;三是加大对西畴县打火机等特色产品的宣传力度,建议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西畴县特色产品。西畴县打火机产业园建成后预计将实现3年内日产打火机500万只,年产15亿只以上;5年内实现日产打火机1000万只,年产30亿只以上;生产量仅占全球市场需求量的6%左右,按照批发价1元/只来看,预计2021年实现产值5亿元左右,年综合税收可达2600万元,市场前景可观。打火机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属于易燃气体产品,届时州商务局将积极帮助协调出口环节的相关问题。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州委。

一、关于“州级将西畴县打火机产业园道路、水电、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历来积极帮助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积极申报省、州各类项目扶持资金,2015年以来共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460万元,其中:2015年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道路及通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资金200万元,2016年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道路(A段)建设项目扶持资金60万元,2018年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资金200万元。2017年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3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17〕12号)精神,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获州级园区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奖励资金17.5万元;2018年根据《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兑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3条措施考评办法的通知》(文工信〔2018〕179号)精神,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获州级新建标准厂房奖励资金24万元。

2021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1〕46号)行文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指导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各类项目,同时积极对接联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引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规划处、工业园区处等先后到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打火机产业园实地调研。2021年3月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报《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山州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文工信〔2021〕29号),积极帮助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园区打火机产业园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扶持金额共计2300万元,其中:重大龙头带动及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申报补助资金15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申报补助资金800万元。至于打火机产业园标准厂房申报扶持资金的事宜,按照《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二章支持重点和分配方式第六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二)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工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设,以及公共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园区内投融资体系、信息化、招商引资等软环境建设。”和申报条件“先建后补”的要求,只要是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管委会或者园区投资开发公司统筹统建专项用于招商入驻的标准化厂房,符合省、州标准化厂房补助范围的,我局将视标准厂房验收情况,积极引导园区申报补助。

二、关于“对产业园需配套建设的5万平方米公租房项目,建议从州级住房公积金增益资金中给予重点扶持”的建议。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59号)第五章增值收益及其分配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上交财政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后,上交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给廉租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另外,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财综〔2005〕52号)中“三、关于规范增值收益分配,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各级财政部门要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这部分资金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年在完成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后,及时将年度实现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至州级财政,由州财政与州住建部门进行分配使用。目前,州财政与州住建部门正在根据上年度州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全州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制定分配方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分配使用。

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园区科冉国青,138875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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